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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收費|物業把第一道關 環保署負責執法行動 署長:非轉嫁責任

時間:2024-01-18 09:16:27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香港垃圾收費4月1日起實施,坊間對監管、執法等議題有所疑慮。環境保護署署長徐浩光日前接受點新聞專訪時表示,以處理屋苑垃圾為例,若有非指定膠袋垃圾出現,物業管理公司第一個有責任找出相關住戶做宣傳教育,若需要支援可與環保署聯絡,環保署會派人負責進一步溝通。對於屢勸不改者,環保署會進行包括罰款在內的執法行動。

  物業管理公司是第一個接觸到居民的,與居民關繫密切,需服務居民,在此基礎上,徐浩光指物業管理公司需要幫忙做垃圾收費宣傳和教育工作,是環保署很好的夥伴。環保署與物業管理組織合作推出一份良好作業指引,署方亦已針對物業管理的中高層員工舉辦52次培訓,有超過6000人參與,再由他們教導前線員工如何做。

  「若物業管理公司看到有人用非指定膠袋扔垃圾,物業管理公司有第一個責任找住戶出來,或者去跟居民說這樣做不行。」徐浩光表示,這會加重物業管理公司處理垃圾的清潔人員的工作量,也有可能需要更多成本。徐浩光強調,若在一定情況下需要環保署支援,物業管理公司可以通知環保署,同事會勸喻居民改善。如果有些市民屢勸不改,甚至故意而為、炫耀錯誤做法的話,環保署需要打擊相關行為,會採取執法行動。「在罰款方面,若真是需要做到這一步,會由環保署處理。」

  徐浩光表示,這並非推卸或轉嫁責任給物業管理公司,「因為物業管理公司不可以做到告人的工作。」

  就此一話題,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胡勁欣表示,垃圾收費是希望全港市民一起做減廢回收,「如果只有物業管理公司做,或者清潔承辦商做,或者只是政府做,是不會成功的。」她提到,之所以要每個市民都用指定袋扔垃圾,就是希望每個市民都能有一個經濟誘因去減廢,要齊心合力。

  「沒有說誰責任多一點或責任少一點,若物業管理公司要什麼支援,我們都可以提供。」胡勁欣說。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報道 ■ 文:蘇婷;視頻攝製:鄭緣瓏、任青、張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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