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年滿十八歲,並持有認可身份證明文件的原居民、其配偶或尚存配偶,均可登記成為原居鄉村/共有代表鄉村原居民代表選舉的選民。民政總署提醒,由於原居民代表、居民代表和街坊代表選舉的選民登記資格各有不同,申請人在登記前必須先清楚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相關資格。
鄉郊代表分為原居民代表、居民代表和街坊代表三類。
原居民代表是由原居鄉村/共有代表鄉村的原居民、其配偶或尚存配偶選出,代表所屬鄉村的原居民就村內事務反映意見,以及處理與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及傳統生活方式有關的事務。
居民代表由在現有鄉村居住的居民(包括原居民及非原居民)選出,代表居民就該村事務反映意見。
街坊代表則由在墟鎮(即是長洲及坪洲)居住的居民選出,代表居民就該墟鎮事務反映意見。
市民可透過鄉郊代表選舉網站(www.had.gov.hk/rre)的「鄉郊代表選舉選民登記資料查閱繫統」查閱個人登記資料。選民新登記或更改登記資料申請表可在民政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及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境外辦事處索取,或從鄉郊代表選舉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