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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選委會召集人制度是「非常手段」 屬中央權力不用本地立法

時間:2021-04-01 14:26:31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二,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在新增設的選舉委員會召集人制度方面,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日前接受專訪時說,只有遇上罕有及無法處理的情況,才會啟用有關制度,她形容是「非常時期、非常手段」,甚至屬於「兜底」條款,會先由行政長官向中央提交報告,如果中央無其他手段解決,就會啟動召集人制度。她亦透露,由於有關制度屬於中央權力,本地立法不包括在內,所以在將來的法律中,不會見到召集人制度。

  至於立法會地區直選劃分為10區,林鄭月娥說,自己沒有參與,交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負責,兩星期後會向立法會提交修訂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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