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終院判決 勿放生「佔中」黑手
時間:2018-02-08 20:21:20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2月8日訊:繼律政司不起訴收取「黑金」的反對派政客後,終審法院對黃之鋒等三人的暴力行為案件維持原審裁判官社會服務令的判決,並指上訴庭新訂立的判刑指引不應有追溯力。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莊認為,終審法院的判決是錯的,量刑指引應該要有追溯期,「立法是無追溯期,例如涉及刑事罪行的國旗法立法,無理由追溯到回歸前,但司法判決一定是有追溯期。」他又指,《公安條例》第18條規定,非法集結罪最高可判處監禁5年的刑期,不明白為何終審法院覺得上訴庭的指引是「新指引」,他憂慮此次裁決會影響之後的違法「佔中」案件,其他「佔中」人士可能會被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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