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長者職業司機的車禍時有發生,令人關注長者是否適合駕駛公共小巴或的士。現行法例僅要求70歲或以上司機每年驗身;運輸署曾於2003年及2013年提出立法,把司機強制驗身年齡降至60歲,但一直未落實。
根據現行法例,運輸署規定70歲以上司機必須年年驗身,並在獲得醫生發出《體格檢驗證明書》證明健康合格才可獲運輸署續牌。續牌年期視乎健康狀況,一般一年或三年,有別於60歲以下駕駛者十年續牌年期。
若證實司機患有癲癇症、高血壓、嚴重糖尿病及精神紊亂等疾病,一般不獲續牌。而《體格檢驗證明書》由香港法例《醫生註冊條例》正式註冊的醫生或符合本港法例的海外執業醫生簽發,並須於申請日前四個月內遞交。
據了解運輸署曾於2013年提出職業司機強制驗身的年齡由70歲降至60歲,但最終只有巴士公司有定期為車長驗身,對小巴司機卻未跟進。有立法會議員表示小巴也是集體運輸工具,牽涉不少乘客的安全,促請當局重新考慮把小巴司機強制驗身的年齡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