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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移民中介 43歲女子被控九項虛假文書罪

時間:2017-06-06 18:41:02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6月6日訊 一名簽證中介公司負責人今日被入境處落案起訴,涉九項使用虛假文書及七項虛假申述罪,被告即時還押,案件押後至七月四日提堂。

  入境處調查人員於六月四日進行執法行動,拘捕及扣查一名中介人,並作出相關調查及搜證。初步調查顯示,個案涉及九宗不同國籍人士的簽證申請,當中五宗已被拒絕或取消。另外四宗已獲批,當中兩宗的申請人其後已終止受聘及離港,其餘兩宗的申請人則獲得有關簽證約一年。所有個案不涉及延期或居留權申請。若調查後證明相關申請人以虛假文書取得香港簽證或進入許可,入境處會取消其留港簽證或進入許可,並向他們作出檢控。入境處會繼續調查,不排除會有更多涉案人士被拘捕。

  入境處表示,審批每宗申請時,會考慮申請人是否符合相關特定資格準則及一般的入境規定,並因應每宗申請的個別情況作出考慮,在處理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的申請時,會根據相關法律及考慮每宗申請的個別情況。若發現任何申請有弄虛作假的情況,入境處會立即作出跟進調查或有需要時轉介相關執法部門跟進處理。

  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如製造、管有或使用虛假文書,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14年。此外,申請人及/或聘用公司在提交簽證/進入許可申請時提供虛假資料,或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陳述或申述,即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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