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去年初發生的旺角暴亂,五名被控暴動罪的男子繼續在區域法院受審。第三被告陳紹鈞昨出庭自辯,稱當天只是到場拍攝。不過,控方質疑陳當天除拍攝外,亦有參與暴動及向警方掟磚因此被捕,而陳當天戴帽及口罩只為掩飾真實身份,陳全部一一否認。控辯雙方將於下周二作結案陳詞。
陳紹鈞辯稱,他每次拍攝會以帽、胸前運動攝錄機、自拍棍、錄影機等裝備到場拍攝,在衝突激烈混亂以及有很多記者在場拍攝時,他會戴口罩保護避免被胡椒噴霧波及,同時可用口罩保護自己私隱,強調戴口罩不代表搞事。
同時,陳紹鈞又辯稱,拍攝的片段畫面搖晃是因為擔心高舉攝影機會被警方針對,亦因為害怕被警方拘捕,所以走避時導致畫面搖晃,認為警方對不利他們的拍攝持敵視態度,輕則會阻止拍攝人士,重則會進行拘捕。
下周二作結案陳詞
控方盤問陳時指出,陳當時位於花園街、豉油街一帶,警方與示威人士對峙,質疑陳為何在衝突前停止拍攝,但仍在現場逗留。控方又於庭上播出當日的衝突片段,有警員被示威者施襲,但陳卻沒有拍攝,質疑陳是故意不拍攝警員被打的情況。對於控方的質疑,陳不認同,又稱他當時感到衝突接近尾聲,自己亦打算離開現場,所以收機不再拍攝,當日他有拍攝示威者向警方掟磚的影片。
控方進一步指出,陳當天除拍攝外,亦有參與現場的非法集結及暴動,陳當天向警員掟磚後逃走,以致被警方拘捕等全部是事實。陳則一一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