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少女據悉被評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MIP),MIP指無能力處理和管理財產及事務的人,或患有自閉症、精神分裂、腦退化症或輕度弱智等人士,部分患者可能會出現幻覺、妄想、情感反覆無常、反應遲緩、說話紊亂及說話沒有關連性等特徵,社會上是應受到保護。
警方前年成立關注MIP工作小組,於去年11月推出三項措施,包括寫上親屬聯絡方法及患者病況的「守護卡計劃」、制訂辨識MIP的「行為指標」,以及推出「合適成人通知書」。
有執業大律師稱,一般情況下,倘證實涉案者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警方要通知其親人、監護人或社工等人士到場,協助調查程序,同時為其提供情緒支援,如涉案者情況嚴重,警方亦需考慮是否適合錄取口供及上庭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