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就郭文貴位於南灣道的豪宅僭建,地政總署已作出釘契,甚至不排除充公違規地段,有執業大律師指出,除上述兩項情況,業主擅自拆除天台已批准的消防泵及消防水箱,以及地下停車場與園景平台之間的牆身,可能已違反建築物條例和消防條例,需負上刑事責任。
執業大律師丁煌回覆本報記者查詢時解釋,法律上的產權負擔(encumbrances),即俗稱的釘契,涉事單位仍可正常買賣,但在買賣合約上,必須寫明風險由誰承擔,由於買賣屬商業決定,只要是「你情我願」,買家願承擔風險便可。
至於地政總署表明考慮進一步執管行動,不排除充公違規地段,他稱署方所指只是充公霸佔官地的部分,但過程中,涉及的清拆及還原費用,必須由業主承擔。
七年升值近兩倍至25億
丁煌特別指出,涉及的違規情況,包括拆除屋內牆身、消防泵及消防水箱,當中涉及樓宇結構和消防安全,業主有可能要負上刑事責任。
另外,涉事豪宅是郭文貴在2011年以8.8億元購入,短短七年已升值近兩倍,目前市值已升至25億元。有區內地產代理表示,南灣道有40至50幢別墅式豪宅,當中位列「超級豪宅」級數的只有10幢之內,成交量也極少,由於非常罕有,樓價一直有升無跌,業主一般不會放租,只會自住,或待有好價時放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