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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九搞手6.15區院受審

時間:2017-05-26 03:15:11來源:大公網

  圖:九名「佔中」發起人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大公報記者林良堅攝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九名「佔中」發起人昨日再因串謀、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罪名提堂,處理轉介案件事項。控方表明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辯方要求押後案件六周,以審閱法律文件,再回應控方會否同意案件轉介至區院。裁判官陳炳宙認為無必要再押後,決定將案件排期至6月15日於區院提訊。

  法律文件達900份

  本案被告為戴耀廷(52歲)、陳健民(58歲)、朱耀明(73歲),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45歲)、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47歲),前學聯常委張秀賢(22歲)、鍾耀華(24歲),社民連黃浩銘(28歲),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61歲)。九名被告分別被控在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2日,於中環金鐘一帶非法阻礙道路,分別干犯「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三項罪。

  昨日各被告均出庭應訊。控方在庭上表示會按原有決定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辯方律師提出反對,指被告黃浩銘要求將案件轉介至高等法院處理,加上各被告在上周才從控方手中收齊本案的法律文件,需時審閱,希望法庭給予六星期時間,押後案件至7月5日再處理。

  控方直指,主控官有權決定案件在何級法院處理。裁判官陳炳宙回應稱,在《裁判官條例》下,他無酌情權去左右案件轉介決定。他認為再押後本案無實際作用,決定駁回辯方押後要求。

  在庭外,被告陳健民聲稱在上周才收齊本案所有法律文件,總數達900份,得知控方預計安排90名證人。他稱短時間內難以閱讀全數涉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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