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被告廚師薛達榮
大公網2月9日訊(記者葉漢亮)去年初發生的旺角暴亂,其中三名涉案被告許嘉琪、麥子晞、薛達榮被控一項暴動罪,控方今開案陳詞透露,當晚有警員目睹三被告分別向警方防線掟玻璃樽,其中一人向警員掟兩米長的竹枝,過程被附近店舖的閉路電視、警方及市民拍下。
控方開案陳詞指出,去年2月9日凌晨約4時50分,因有執法人員處理投訴小販問題時遭包圍,引致大批示威者在旺角砵籣街近朗豪坊聚集,並與警方對峙。 警方在彌敦道北行線近豉油街組成防線,示威者不斷向警方防線投擲玻璃樽及其他物件,不時有玻璃物件在警員附近墜地爆烈、碎片飛散。
首被告身穿藍色衛衣、藍色牛仔褲聯同其他示威者向警方防線投擲玻璃樽等雜物,警員衝向前驅散人群,首被告轉身向油麻地方向逃跑,女警員及時從後捉住其黑色背包,將其拘捕。
次被告案發時則以黑色圍巾遮住口鼻,雙手戴黑色手套先手持玻璃樽走近警方防線,將玻璃樽向警方防線投擲,其後再手持一兩米長竹,將長竹擲向警員,竹枝擊中警員右腳詹腿位置,警員隨即上前用警棍將第二被告制服及拘捕。
第三被告同樣以玻璃樽擲向警方防線,並轉身逃走,第三被告跑到旺角創興廣場附近失足跌倒,警員拘捕他期間遭反抗。
案中三名被告依次為,首被告港大女生許嘉琪(22歲)、次被告學生麥子晞(19歲),以及第三被告廚師薛達榮(32歲),他們被控以一項暴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