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馬道立致辭 大公報記者 林少權攝
大公網1月9日訊 (記者 李淇)2017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昨日在香港大會堂舉行,逾千名法律界人士和各界嘉賓出席。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及律師會會長蘇紹聰先後致辭。
馬道立致辭時表示,香港的法治及法治的實際彰顯方面,司法機構擔當重要的角色,但事實上,社會上每個人和所有機構都應該理解及奉行法治。他指出過去一年多來,時而有不同界別的人士及團體,出言批評法庭,只因案件結果不合他們心意;部分是不滿法庭沒有將被告人定罪,亦有人認為刑罰過輕或過重。他表示,完全認同市民有權評論法庭的工作,而法庭和法官在判決時難免受批評,但強調公眾應該了解法庭的處事方式再作討論,希望有關評論,不論褒貶,都是慎重而且有理可據。
馬道立又強調,在法律面前,沒有人會因為他的身份或他所代表的利益和團體的立場,而遭受不利的對待;即使是備受社會各界關注及討論的案件,法庭對待訴訟各方的方式與對待任何其他案件方式完全一樣。他又指出,必須承認法庭的判決有時會在政治、經濟或社會層面帶來重大影響但重申法庭只會裁決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亦只會考慮案件在法律上是否有充足理據。
馬道立又以法律正義的神泰美斯為例,指出泰美斯女神蒙上雙眼,象徵法庭處理案件時不會理會訴訟各方的身份,而她一手拿着代表司法量刑尺度的天平,則代表法庭以公義權衡各方的觀點和利益,至於她另一手持的長劍,就是法庭所擁有的重大權力,當有法例或行政行為被證實有違憲法原則時,法庭有權將其作廢。他說,法官在執行司法工作的過程中,肩負行使司法權的憲制責任,擔當了關鍵角色,而有關責任有時頗為沉重,需要面對壓力,而這種壓力源於法官須作出正確判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