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2月16日訊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增加小巴座位,政府建議由最高16座增加至19座,明年第二季提交修例草案,但立法會不同黨派議員都要求增至20座,盡用「長陣」車款的空間。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稱,考慮小巴服務供求及不同公共交通工具的生態平衡,政策不會以個別車款和型號為依據。
民建聯議員劉國勳表示,新界鄉村居民只能以小巴代步,繁忙時間大排長龍,希望政府放寬上限至20座,而現時全港約有800輛小巴的車款本身可容納20個座位,只增至19個會造成浪費。反對派議員亦有類同看法。委員會最終通過無約束力動議,要求當局將小巴座位上限加至20個。張炳良稱,明年第二季將提交草案,修改《道路交通條例》下「小巴」及「巴士」的釋義,強調並非強制所有小巴增加到一樣數目的座位,營運商可因應情況自行決定。張炳良又指,政府與業界已物色可供輪椅上落的低地台小巴車款,明年下半年在醫院線試行。
委員會另討論的士加價申請,市區的士建議落旗加2元,由22元加到24元,加幅為15.97%,新界的士落旗加2.5元,由18.5元加到21元,加幅17.35%,大嶼山的士落旗加4元,由17元加到21元,加幅18.18%,跳錶收費一律加0.2元。航運交通界自由黨議員易志明贊成加價,指是次的士申請的加幅落後通脹,如計及假期和強積金等福利,的士司機的收入實際仍落後其他公共交通同業最少25%,加上石油氣價格有上升趨勢,業界需要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