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理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麥潤田/攝
大公網11月30訊(記者龔學鳴)內地居民如欲來港定居,一向須向其內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領《前往港澳通行證》,即「單程證」。熱血公民鄭松泰今日在立法會向政府提問本港入境事務處在單程證審批程序的角色,有否要求內地當局審批申請時考慮申請人的年齡、學歷等條件;政府在不能控制「單程證」名額及申請資格下,如何制訂配合涉及人口特徵的政策及會否向內地要求由入境處審批單程證。
署理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指,「單程證」制度的實施,是讓內地居民可依據內地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內地當局公開、透明準則審批,有秩序地來港與家人團聚。
李家超說,特區政府在個案層面配合內地部門,協助內地當局確定涉及香港居民資料的真偽及申請人報稱的關係,如發現有懷疑個案,入境處會跟進調查,防止不法分子騙取「單程證」來港。李指出,過去三年已有六十多宗發現資料不實的「單程証」來港人士,按機制遣返內地,現行審批「單程証」機制行之有效,本港無須改變制度讓入境處審批有關申請。
至於制訂政策,李家超指入境處在羅湖邊境出入境管制站設有數據搜集機制,民政事務總署亦在入境處人事登記處九龍分處向抵港未足一年內地新來港人士統計調查。兩個統計調查收集的資料經分析及整理後,會定期以季度報告載列在網頁,並分發給各有關政府部門及非政府機構,協助他們計劃新來港人士服務。
至於提問問到有否要求內地當局協助審視申請人的年齡、學歷、語言背景,李家超指出,「單程證」制度並不是輸入人才的入境政策,內地居民只要符合內地當局訂下的審批準則,便可申請。
民經聯劉國勳隨後追問,新移民要求建立返回內地重返戶籍機制的工作進度,李家超回應指,特區政府已和內地方面▉相討/商討▉,有關問題涉複雜法律,待內地有關部門決定、公布,新移民暫時可以回鄉証返回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