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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補選看選舉制度的缺陷/孔永樂

時間:2018-03-12 03:15:40來源:大公網

  今次立法會補選即使涉及港島、九龍西、新界東、功能組別建測界四大選區,但筆者觀察所見,市民普遍對是次選舉沒有太大關注和興趣。自2014年違法「佔中」後,大多數香港市民對示威遊行或其他激進抗爭行為似乎愈來愈冷落。除了個別候選人及其派別積極拉票外,選舉期間大多市民反應都較為冷淡。即使筆者較為關心社會民生政事,近數月亦沒有熱衷追蹤各區補選新聞。是次選舉前亦似乎沒有機構調查市民對是次補選的認知度,筆者估計受訪者能夠準確回答各選區候選人名單的機會率甚低。

  極端政治對選民的影響

  理論上,民主選舉制度能直接反映所屬選區選民的聲音,但這需要假設選民會主動掌握選舉的真確信息並作出理性分析,唯現實上卻可以完全是另一回事。在香港的獨特情況下,選民有可能分不清楚常規選舉與補選,以及立法會功能組別的歷史淵源及其價值。香港有學者一直認為,普遍市民大多有政治冷感的傾向,這與中國傳統家庭保守觀念、主張經濟效益並遠離政治(或政黨)有關。

  筆者認為,政治冷感主要原因或許與香港人厭惡政黨政治有密切關係。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長期調查香港市民對政黨的整體印象,2014年7月中旬的一項民意調查顯示,69.7%受訪市民對香港政黨的整體印象變差,2015年的數字稍為下降至60.9%。然而,同一民調報告中,無論在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均顯示受訪者對香港政黨的不滿意度都遠超過滿意度,例如2016年有49.7%受訪者不滿意香港政黨,僅有5.3%人表示滿意。筆者相信,市民不單對選舉冷感,還對政黨或政黨政治不滿。

  然而,在這一情況下,為何每次選舉選民仍踴躍投票?以2016年立法會選舉為例,全港地區直選的總投票率達58.28%,較2012年立法會選舉的53.5%更高,亦創香港特區選舉史新高。香港經歷「佔中」及旺角暴亂等一連串事件後,社會氣氛變得相對淡靜,但投票率最終卻創新高。筆者的假設是,香港回歸祖國接近二十年,選民經過若干次立法會、區議會選舉及補選後,已逐漸形成投票的習慣;加上每次選舉都變成了政治意識形態的選擇,多於考慮候選人個人道德品格、政綱、過往政績、演說能力。選民投票予某政治派別的候選人,並不代表認同對方,更多是表達選民政治價值取向。故此,「泛民」支持者不會貿然轉向建制派,反之亦然,相信這種選舉文化難以在短時間內改變。普遍選民即使只追求物質,不關心選舉過程,並且在政治參與上亦不會接觸政府官員或議員,但投票的傾向卻明確及堅定。

  另一方面,這種投票傾向也許與立法會選舉的選區設計及結構有關。立法會選舉分為地區直選及功能組別兩大部分。單以地區直選為例,從九龍西當選的議員亦不一定需要改善九龍西區整體居民的生活水平及環境等。不少議員都會發表各種言論,但當中與改善市民生活水平有密切關係卻是另一回事。

  印象中,香港的學者似乎也沒有進行這一方面的研究,以檢驗立法會議員或區議會議員對改善該區人民生活是否存在密切的關係。例如,某選區的議員在四年任期內是否令該區的整體收入人工有所提升,街市設備及休閒設施有所改善等。若然兩者沒有太大的關係,選民真的也確無需要認真觀看各選舉論壇,並花時間細心分析各候選人的能力差異或優劣。

  一個選舉制度能夠持之以恆及成功,除了需要依賴成熟的選民質素外,還需要思考選舉制度各方面的細節,單以「一人一票」的準則衡量一個選舉制度是否成功未免過於簡單。從制度的角度上看,筆者甚不滿意2016年立法會選舉和今次補選的安排,當中主要關於取消候選人資格的標準及過程。自「佔中」後,少數極端分子以「公投」「自決」等主張試圖將香港分裂於中國以外,損害香港在《基本法》的框架下實踐「一國兩制」這塊重要基石,破壞香港社會和諧穩定。2016年立法會的宣誓鬧劇,讓市民清楚看到各種損害《基本法》、侮辱國家民族、國家憲法的方式。

  容許區姚入閘破壞制度

  事實上,是次政府需要花額外公帑與時間舉行補選,正是由部分當選人違法宣誓引起。然而,選舉主任卻容許曾放火燒毀《基本法》的區諾軒參加港島區補選;違法宣誓被DQ的姚松炎轉戰九龍西地區直選。或許選舉主任認為人大常委會釋法並無永久褫奪違法宣誓者的參選權,但在選舉過程中所見,區諾軒及姚松炎都以「反DQ」、「抗人治」、「抗專制」為主要競選口號,本質上是反對人大常委會行使合法權力、抗拒《基本法》;筆者透過媒體報道,怎樣都看不到區、姚二人會忠誠擁護《基本法》的理據,選舉主任為何會批准二人「入閘」實令人費解。

  此外,姚松炎上次被DQ後,不少媒體已報道他需要承擔巨額法律訴訟費用,姚松炎個人資產能否應付仍是未知之數。在其他國家或地區,若候選人因涉及訴訟而面臨巨額罰款,或有證據顯示該候選人的資產未能負擔其選舉宣傳費用時,為免有關人士可能收取外國政府、商人或組織捐款而影響內政,當地選舉管理機構會取消有關候選人的參選資格。姚松炎到選舉日前一刻仍為包括自己在內的數名被DQ者公開籌款,筆者不理解選舉主任在考慮各參選人資格時是否曾考慮這因素。無論如何,選舉管理委員會也有責任確保香港的所有選舉在公平、合法的情況下進行。

  一般市民不會深入了解各選舉的細節問題,亦不會懂得相關法規。理想地看,政府應該確保一個合法嚴謹的選舉制度,從政人士也應該無私客觀並積極地為他人服務。在民主制度下,議會政治會影響住屋、教育、醫療、金融、法律甚至少數族裔權益等多方面範疇。我們如不重視選舉各細節等安排,每次選舉前後總有不少問題浮現出來,香港社會亦因選舉而變得「政治化」,最終只聚焦於政治選舉而忽略改善社會經濟發展。

城市智庫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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