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匯報局主席潘祖明/蔡文豪攝
大公網10月27日訊 (記者黃裕慶) 財務匯報局公布獨立審計監管報告,是自2013年後,再次指出本港審計監管制度未獨立於審計業界,因此未達到國際水平。對於政府將就獨立於審計業界的審計監管制席修訂草案提交本年度的立法會審議,財務匯報局主席潘祖明表示,希望議案盡快獲得通過,以讓香港取得獨立審計監管機構國際論壇(IFIAR)及歐洲委員會的等效資格。
自2013年財務匯報局公布,針對本港的審計監管報告未能與國際接軌後,政府就為改善本港審計監管制度向業界諮詢,目前亦已擬訂了修改草案。潘祖明表示,現時上市公司核數師的六項職能,包括檢查、調查、執行、註冊、核數準則制定,以及持續專業教育分別由財務匯報局以及會計師公會分別負責監管,但會計師公會屬業界人士組成的公會,因此未能達至國際上要求的由獨立於審計業界去監管審計行業的要求。因此若未來由財務匯報局負責有關審計職能監管,而財務匯報局的成員是由非執業會計師出任,將可達至IFIAR及歐洲委員會的等效資格,他期望,草案能夠盡快得到通過,而據他了解,業界普遍支持有關修訂草案。
不過,修訂案在業內引起不少質疑,認為由財務匯報局負責調查及處分是包辦「警察」及「法官」的角色,潘祖明強調,雖然日後處分會由現時的會計師公會負責轉為財務匯報局,但亦設有獨立的上訴審裁處及上訴法庭,被處分的人士仍可向獨立的審裁處及上訴法庭申訴。此外,對於業界就罰款表達擔憂,他強調1000萬元罰款只是最高上限,罰款金額會考慮到不應讓核數師出現財政困難。
曾任香港會計師公會會長的財務匯報局行政總裁衛皓民補充指出,曾向香港會計師公會現任會長了解,雖然部分會員對草案有所保留,但公會表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