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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首創涉案大宗股票處置規定

時間:2019-11-22 04:29:15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張帆上海報道:上海金融法院昨日在全國首創發布《關於執行程序中處置上市公司股票的規定(試行)》,開創了在證券交易所協助下的大宗股票司法協助執行的新機制。

  近年來,隨着證券類資產融資業務的快速增長,證券質押式回購糾紛大幅增加,由此引發金融執行案件中涉及上市公司股票處置的情況較為常見。

  今年以來,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涉及大宗股票處置的案件40多件,總市值超過80億元。

  上海金融法院此前已與上交所簽署了合作備忘錄,就上交所上市公司大宗股票的執行司法協助達成合作意向。根據此次發布的最新規定,法院可以通過與證券交易所約定的信息渠道,發布大宗股票司法處置公告,依託證券交易所提供的大宗股票司法協助執行平台,完成競買申報、競價匹配、結果公示等詢價競買相關事項的大宗股票強制變價措施。

  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長肖凱還介紹,新規對於證券類資產的處置程序啟動、前期工作、處置方式的確定、後續工作等都做出了規範性指引,執行法官只要「按圖索驥」就可以確定大多數案件的「路線圖和時間表」,提升執行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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