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劉斧的筆記《青瑣高議》前集卷之一《明政》載:
張乖崖做杭州市長時,碰到了一件兄弟分家的案子:弟弟沈章,訴哥哥沈彥,分家不公平。張市長責罰了沈章,並不支持沈的申訴。
過了一段時間,張市長因公幹,恰好經過沈氏兄弟居住的地方,他察看了情況後問:以前那個告狀的沈章,住哪個單元?手下工作人員回答:就在這條街道中,他和哥哥對門居住。張市長於是下馬,召集兩兄弟家人對質,再審案子。
張市長問沈彥:你弟弟告你的狀,說你在他很小的時候就掌管家產了,他並不知道你們家有多少財產,你分家不公平。沈彥回答:公平的。沈章隨即大聲抗議:不公平!張市長不慌不忙判決道:沈彥啊,你的說法,你弟弟並不同意。現在,我命令你們,兄的家人,去住弟的房子,弟的家人,去住兄的房子,東西都不准搬動。現在,馬上,立刻對換!
太精彩了!在場老百姓,沒有一個不說張市長英明果斷的。
人的慾望是無法滿足的,即便是公平的裁決,他們也往往認為不公平。從倫理上說,哥哥長弟弟許多,行使的基本上是和父親一樣的權力,這是中國傳統文化所要求的基本原則,因此哥哥往往只會吃虧,並不會貪佔。從責任上說,哥哥在弟弟很小的時候就管家,他一定是為這個家盡心盡力的,他一定創造了更多的財富,因為,責任使然。而且,作為長兄,他一定會公平分家,否則怎麼給孩子做榜樣?
弟弟,沈章,他的不滿足,既起源於他的貪心不足,也起源於他的不勞而獲。即便事實上公平合理,他也認為,哥哥一定藏匿了看不見的金銀財寶,且為數不少,為此,他天天晚上睡不好覺呢!
這下好了,你認為不公平,那就換過來吧。貪心者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