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傳王羲之書《黃庭經》
若論小楷,鍾繇、王羲之、王獻之等晉賢法帖歷來為無上範本。然而,魏晉名家真跡流傳極少,所傳者大多為刻在棗木版上或石版上的刻帖。古人無影印技術,除雙鈎響搨之外,摹勒上石然後製作拓本是最為常見的複製手段。
法書墨跡經過刀刻,總有或多或少的失真,而失真的程度對於小楷尤為嚴重。啟功先生說:「宋刻匯帖,如黃庭經、樂毅論、畫像贊、遺教經等等,點畫俱在模糊影響之間,今以出土魏晉簡牘字體證之,無一相合者,而世猶斤斤於某肥本,某瘦本,某越州,某秘閣。不知其同歸棗石糟粕也。」(《論書絕句》第十一首)《黃庭經》、《樂毅論》等皆是傳為王羲之所書的小楷名帖,然而和近世出土的魏晉寫本墨跡相較,可見刻帖中的點畫和魏晉時期真實的筆法已相去甚遠。
之所以如此,正是由於刀刻最易失卻精微之處。若是較大的字,細微之處有損,或無損於筆意與結構,而小楷點畫本來精微,又如何耐得損傷?誠如啟功先生所雲:「棗石上辨小楷,如蚊睫操刀,只成諧喻」(《論書絕句》第五十一首)。
要發現刻帖失真的現象,必須能夠見到真跡。但也有人縱然見到真跡卻依然執著於刻帖的模樣,甚而以真跡為「俗」,正所謂「棗魂石魄才經眼,已薄經生是俗書」(啟功《論書絕句》第十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