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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我思\手握武器的「我」\江河水

時間:2019-12-26 04:23:56來源:大公報

  如果查字典,我,就是指自己,亦即第一人稱代名詞。但查字典時,查的是什麼部首?是戈部。戈,是從商代到戰國時期流行的一種青銅製兵器,秦朝之後就逐漸消失不見了。其實從化干戈為玉帛這句常用的話裏,就可以知道,戈是和戰爭有關的。

  那麼,我,這個字為何要在戈字部裏尋找?難道「我」也和戰爭的武器有關嗎?抑或因為「我」字的左邊是個戈字,所以便編到戈的部首裏?

  且來看看瑞典漢學家林西莉在《漢字的故事》裏的說法:「按照《說文解字》的傳統解釋,『我』字表示一隻手握着一件武器。後世的學者引用甲骨文的字形提出另外的建議,認為『我』字表示一件有三個尖的武器。還有一些學者引用金文,認為是兩件武器相碰。」

  而駢宇騫著的《中華字源》對「我」的說法是:「……甲骨文的字形就是典型的『象形字』,左邊的『三個齒』就像三個戈貫穿在一起,有勾啄的效用,齒尖鋒利,啄入敵人的體內往回一拉,宛如鋸子一樣,殺傷力很強。這種多戈戟武器在湖北省曾侯乙墓中曾出土過實物。」

  我,這個象形字,發展到現在,已經完全表示自我,而沒有了武器的意思。但想想在古代,特別是蠻荒時代,不但要面對野獸,更要面對鄰族的敵人,手裏時常握着武器防身,是可想而知的事。

  林西莉也說:「如我們所見的,它(指武器)起源於國王和巫師祭祀和預卜吉凶的儀式中。大部分卜辭是講述對鄰國和部落進行的戰爭,『我』手中握着武器,像國王那樣唯我獨尊行使自己的權力。」

  所以手裏握着武器的「我」,是古代的殘酷現實,是無可避免的事。但隨着人類愈往文明的方向走,「我」手中的武器便愈來愈沒有必要了。當然,武器還是必要的,但不必時時握在手中,等有衝突發生時,才到兵器庫裏拿出。

  英語的世界裏的我,當然沒有我們甲骨文中的意義,但實際上,像美國,對槍械不作管制,不就代表美國成年人的我,擁有了殺傷力大的武器嗎?這是文明的表現嗎?

  又像這半年來的香港,暴徒不是常常帶着棍棒、汽油彈、石頭磚塊甚至弓箭在身,大肆破壞嗎?那些暴徒,他們的「我」,是不是倒退回甲骨文的時代?

  二十一世紀的我,應該是無「我」才對,怎麼還有那麼多暴徒的「我」存在?文明的教育,要加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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