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誰人可豁免使用疫苗通行證?
答:12歲以下兒童,及醫生證明健康原因不適合接種疫苗人士。
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是否要出示疫苗接種紀錄?
答:市民日常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外出接種疫苗亦可能使用。暫時不會引用在規例中已賦予食衞局局長的權力,但日後如果疫情嚴峻,便已有法律基礎,可以通過食衞局局長發出指令,落實相關措施。
問:推行疫苗通行證後,未有接種疫苗的市民,必須經過商場等表列處所才可回家,是否違法?
答:在以下情況可豁免疫苗通行證要求,如市民進入場所的唯一目標是:
1.領取物品,例如外賣。
2.進行必須維修工作。
3.途經商場接受疫苗接種、診治或檢測。
4.接受必要政府服務。
5.處理法律程序。
6.必須通過處所才能到達住所或工作場所可被合理辯解,但若上班地點是表列處所則仍須接種疫苗。
資料來源:行政長官、食物及衞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