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足球先生」李威廉(大公報記者梁康然攝)
大公網5月4日訊(記者 梁康然)前飛馬球會球員預備組打假波案,案中唯一認罪的被告前「香港足球先生」李威廉,於區域法院聽判。法官李俊文指,收賄操控賽果行為,嚴重損害本地球員形象,更破壞本港廉潔風氣。為阻嚇貪污罪成,即使初犯亦須予以入獄,但考慮被告認罪有真誠悔意,又被收押達半年,決定輕判被告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李威廉(36歲)被控在2016年2月24日至4月13日間,先後收取2萬元,以預備組教練身份企圖操控三場預備組賽事,即飛馬對元朗、飛馬對標準流浪共三場比賽。被告在開審時即承認串謀詐騙及收受利益共兩罪。
法官李俊文判刑時指,感化官表被告有正面評價,認為被告適合社會服務令。加上被告在案中一早認罪及放棄保釋,法庭認同被告有真誠悔意。法庭又收到達28封求情信,當中有16封球壇人士;有8封為被告朋友,包括2名現職及前體育記者,其餘4封為被告家人。求情信內容已顯示,被告過去在本港足球界的貢獻,以及親友對被告的支持。
法官續稱,縱使被告有良好個人背景,但被告在案中明顯涉及貪污行為,不單嚴重損害本港球員形象,更破壞本港球壇及香港社會的廉潔城市聲譽。按照過去同類案例,即使被告只是初犯,亦需判處具阻嚇力的監禁刑罰。
不過,法庭考慮本案被揭發至今日判刑,已擾攘達19個月,其間被告及他的家人長期受案件困擾,加上被告一早認罪,又被收押達半年,本案具特殊因素可選擇非監禁式刑罰,決定判處被告180小時社會服務令。而涉案2萬元賄款須交予飛馬球會。被告在散庭後回應傳媒提問,稱對判刑感到「ok呀!滿意!」
據資料,同案另外名被告分別前飛馬隊長郭建邦(30歲)、前飛馬球員鄭禮騫(31歲)、陳柏衡(24歲)及李家豪(24歲)。四被告不認罪,經審訊後,法庭認為證人供詞有疑點,裁定四名被告罪名全數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