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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旋轉門」須審慎

時間:2018-03-21 03:15:09來源:大公網

  圖:位於窩打老道的九龍塘會(左)與佐敦的草地滾球會(右)同屬私人體育會用地 大公報記者蔡文豪攝

  政府提出以四大條件決定是否與27個私人遊樂場所續約,包括遊樂場所是否提供政府場地欠缺的體育設施、對外開放、是否訓練基地、是否舉辦大型國際賽事等,同時設旋轉門,若私人體育會獲信納其營運為「半公共」性質,可獲批特殊用途契約,僅收取象徵式租金。

  根據政府早前提交立法會文件,27個會所中有24個符合三項或當局提出的續約條件。資料顯示,獲以象徵式租金批地的私人體育會,上年度僅需由1000元到253.44萬元不等的地租,日後若獲續租,以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續約,需繳付1/3市值地價,涉及額外數百萬至數億元不等的支出;若以特殊用途契約批租,則只需繳付與現時相約的地租。在昨日政策檢討簡介會上,當局多次被問到如何界定私人遊樂場地可獲批特殊用途契約,但當局回應及諮詢文件均只是指出,會考慮私人體育會是否會降低招收會員門檻,以低廉收費開放更多設施,但未有具體標準,答案難以令人滿意。

  可取的是,針對審計報告曾批評私人遊樂場地經營各式非康樂用途、有私人體育會透過發債獲利等各項弊病,檢討倡增監察及承租人企業管治,列明用地可容許設施清單、私人體育會未經政府同意不得發行債券等。

  不過,新建議仍看似對私人體育會有利,在社會要求收回私人遊樂場建屋聲音不絕的情況下,政府須審慎處理,要對種種建議安排說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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