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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管理賣淫場所 20歲鴇母揭坎坷童年

時間:2017-12-28 20:22:47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12月28日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一名父親染毒,又遭母親離棄的20歲少女,曾任職售貨員希望自力更身,卻因公司清盤而失業。最後淪落風塵賣淫為生,即被黑社會索保護費,最後與幾名鳳姐合營「一樓一」,結果被警方掃黃拘捕。聲稱經歷坎坷的少女麥秋琪,今早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管理賣淫場所」罪名,法庭決定先取被告的背景、社會服務令等報告後,至下月11日判刑。 

  本案案情指,兩名警員於本年11月13日於尖沙咀「放蛇」,發現被告管理有兩個房間的色情場所,提供手淫及性服務。被告認罪後,辯方即指被告背景坎坷。 

  辯方指,被告7歲時,生父因吸毒而被判入戒毒所,同年生母就拋棄被告出走。被告兒童先後在寄養家庭及「兒童之家」渡過。被告兒童之家生活4年後,被告生父終於成功戒毒。被告以為可以重獲家庭溫暖,但生父已因毒品而截去一腿,更娶內地女子另立新家庭。 

  繼母並不接納被告,一起生活時諸多留難。繼母又因知道被告曾尋找生母,以為被告想趕走繼母,繼母就決定先趕走被告。被告最後發現生母已亡,就只好一人生活。本來被告獲聘為售貨員賴以為生,公司卻因清盤倒閉。 

  被告多次求層不果,為生計決定出賣年輕肉體,於「一樓一」內賣淫。其間屢被黑社會索取保護費,皮肉錢代為烏有。被告就決定,與幾名鳳姐合作,以低調方式在網上賣廣告來經營「一樓一」。最後,仍被警方「放蛇」破獲。 

  辯方強調,被告無案底,只因生活逼人而犯案,希望法庭從輕發落。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決定,法庭決定先取被告的背景、社會服務令、更生中心、教導所報告,案情押後至2018年1月11日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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