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黎先生居住的籠屋單位月租2600元,他表示沒能力住在環境較好的單位,「希望政府可以幫幫手」。\大公報記者鍾佩欣攝
施政報告提出立法規管劏房,但不包括床位寓所,俗稱「籠屋」。有市民居住床位寓所近10年,即使有意搬遷至劏房,卻難以負擔租金,期望政府關心愛護住在籠屋的基層居民,提供安置。
500呎單位分拆20多床位
現時面積不足八平方米的劏房,月租由2600元至3600元,惟面積八平方米以上的劏房,現時租金約4000元以上,貧窮戶難以負擔,部分人選擇租金更低的床位寓所,俗稱「籠屋」。
社區組織協會表示,早前接觸分拆12伙或以上床位的單位,估計高達千戶,板間房伙數預計有數千戶,估計全港板間房及籠屋,合計至少逾萬戶。
大公報記者昨日到訪深水埗籠屋單位,眼見近500呎單位,分拆成20多張上下碌架床位,洗手間及廚房共用。月入約10000元的獨居住戶黎先生表示,居住籠屋單位近10年,過往搬遷多次,現時的床位住了近兩年,月租2600元。他表示,「我也不敢買太多衣服、東西,怕沒有位置放。」黎先生坦言,感覺自己無能力住在籠屋以外的單位,「希望政府可以幫幫手。」
63歲的方先生,現居800呎單位分拆出來的籠屋床位,任職校巴司機的他月入10000元,難以負擔一般劏房逾4000元租金,「我只是希望可以搬遷到劏房,改善居住環境。」他期望政府立法規管劏房後,向被逼遷及有需要的住戶提供安置,同時也向籠屋居民提供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