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話你知/駕駛無牌車無第三保 駛上馬路可罰款判囚

時間:2024-07-30 05:01:32來源:大公报

  若在道路上使用無有效第三者保險的車輛,有關人士(包括登記車主)會觸犯法例,可被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12個月;即使有關人士持有駕駛執照,其資格亦可會被取消(由12個月至3年不等)。此外,運輸署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可拒絕發出有關車輛牌照或取消該車輛牌照。另外,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一萬元及監禁12個月。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