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人前只知賴振邦涉串謀傷人
2020年1月17日,警方在3C維修工作室拘捕賴振邦,劉德培前日在主問下作供表示,他當日在現場檢取了大量證物,包括25部電話或平板電腦,以及一些文宣,在逐一檢查下發現,只有一部手機是無須密碼便可開啟,並在該部電話內發現很多賴振邦的生活照。
劉德培昨日接受辯方盤問時確認,他知道3C維修工作室的業務為維修電子裝備,遂在案件主管指示下檢取現場全部電子裝備。他沒問賴哪些電子裝備屬於賴的客戶,打開其中一部沒有密碼的手機,發現其中載有賴振邦的生活照,當時沒有查問賴振邦該手機是否屬於他。後來,他將該手機交到政府法證科檢驗,其餘沒經檢驗的手機已交還賴。
辯方在盤問時聲稱,賴振邦的姐夫是張堅順,亦在該店工作。根據控方早前指,張堅順是本案同謀者之一。警員白智峰作供表示,他於2020年1月17日到沙田廣源邨拘捕張堅順,張當時正在駕駛一輛寶馬私家車。將張帶返回住所蒐查時,張叫妻子致電阿邦找律師,但賴振邦沒有接聽電話。後來,白得知張堅順妻子是賴振邦的胞姐,但不知道張和妻子在賴的工作室兼職電話維修工作。
警員張錦倫(音譯)在辯方盤問下作供表示,2020年1月19日,他和同事帶賴振邦到長沙灣警署一房間,客觀了解賴振邦背景,並在會面中詢問賴關於其家庭、就讀過的學校、有無三合會背景、有否參與政黨,以及與本案其他被捕者的關繫等問題,但賴都沒有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