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去年7月3日,警方接到一名87歲女子報案,表示早前接獲自稱內地執法機關人員的來電,對方聲稱其銀行戶口涉及一宗內地刑事案件,要求她提供自己戶口的資料及密碼作調查之用,其後老婦發現戶口被盜取42萬元人民幣,懷疑自己誤墮騙案。
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人員經調查後於昨日展開拘捕行動,在旺角區一住宅單位內,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拘捕一名姓陳(18歲)男子,初步相信他涉嫌與另外兩宗同類案件有關,涉案騙款總值約165萬港元。該名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如觸犯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