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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落實「26條措施」 擴大台文旅業者執業範圍

時間:2019-12-04 09:19:06來源:大公報

  圖:兩名台灣學生在染布工坊內體驗藍染製作過程 資料圖片

  大公報記者何德花福州報道: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副廳長黃葦洲介紹,福建將圍繞藝術、文創、動漫、非遺、產業項目、主題公園建設等細化落實「26條措施」。圍繞職稱評審、台商子女招考、台生資助政策等將研究推出更大力度優惠措施。

  探索文創園區開發模式

  黃葦洲表示,福建將借助海峽兩岸文博會等文化和旅遊展會平台,推出一批主題公園、旅遊基礎設施等對台招商;探索文創園區開發模式、收入分配和激勵機制等,吸引台灣文創設計人士參與文創園區建設運營;引進台灣文創人士參與福建博物院、省圖書館、閩台緣博物館等文化文物單位文創產品開發;探索對接台灣知名藝術家來閩打造音樂、舞蹈、繪畫等產業園區;邀請台灣文創設計師參與德國紅點獎「中國好設計」獎、牡丹獎.全球文化創意設計大賽、福建文創獎等知名賽事。黃葦洲介紹,福建也將探索建設「海峽兩岸話劇創作合作基地」等不同藝術門類的創作合作基地,邀請台灣藝術大師來閩授課、教學,探索創排各類兩岸合作劇目(節目),並推薦參演福建省各類大型文藝展演展示活動。

  另外,在職稱評審、台商子女招考、台生資助政策等相關措施也有新舉措。經培訓且通過考核的人員,可在福建省境內執業,其執業範圍等同大陸導遊人員、領隊人員執業範圍。同時,擴展文旅主管系列職稱評審範圍。在已有的台灣藝術專業人員同等享有待遇外,研究新增在閩創業就業的台灣專業人員參加圖書資料、文物博物、群眾文化系列職稱評審的對接辦法。探索把台灣在閩從事文旅工作的人員,納入全省文旅系統評審、評優範圍,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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