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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七項「食安新制」下月實施

時間:2017-06-28 03:15:58來源:大公網

  台灣食藥署27日公布7項「食安新制」7月起上路,分別規範食鹽、奶油、包裝奶精、自動販賣機食品以及食品容器具的包裝與標示,屆時若未依規定登錄或標示者,最高可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若為產品標示不實,則可處400萬元罰鍰,提醒業者多加留意。

  台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27日表示,7項新制是為了強化食安管理、保障消費者權益,日前都已預告實施,提醒業者留意新制規定以免觸法,若有違規,均可依食安法規定開罰。 (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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