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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崇德:甘為護法獻春秋

時間:2017-07-23 03:15:47來源:大公網

圖:一九八二年十一月,憲法修改委員會秘書處在京西玉泉山合影。前排左四為彭真,後排左四為許崇德

我至今感動,許崇德教授沒有一句責備的話。

那是十三年前的事了。二○○四年二月十九日,午夜十二點,我仍在報社忙碌,為搶發一條重要新聞,心急火燎。

香港回歸七年來,一直不平靜。有一股在英國佔領者長期哺育下、自稱「民主派」的勢力,不斷尋釁鬧事,打着「民主」旗號,煽動群眾遊行,要求立即實行一人一票直接選舉行政長官與全體立法會議員,企圖亂中奪權。

二○○三年,這些勢力的核心人物,舉行「七一」遊行,叫嚷中央無需過問香港民主進程。十二月十一日,美國駐港總領事祁俊文(James R. Keith)聲稱,香港應推行全面普選。十八日,英國外交部次官韋明浩(Bill Rammell)說,英國贊成二○○七、二○○八年全面普選行政長官與立法會。

在英、美勢力撐腰下,「民主派」又策動二○○四年元旦遊行,再次鼓吹「還政於民」,表明其政治目的是在香港建立反共基地,進而以西式民主改造整個中國。

針對這種形勢,新華社於二月十九日重新發表鄧小平一九八四年關於《一個國家,兩種制度》重要講話,以正本清源。

午夜電話採訪

午夜時分,我心懷忐忑,撥打許崇德家庭電話。許崇德是新中國憲法學奠基人之一,也是新中國憲法制定的重要見證人,參加過一九五四年憲法起草輔助工作,全程參與一九八二年憲法修改。一九八五年,他參加起草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電話鈴響了許久,許崇德才接聽。我趕忙致歉:「許老,真抱歉,把您吵醒了!」聽我說明緣由,老人沒有一句責備的話,欣然接受電話專訪。

許崇德指出:「香港政制發展專責小組訪京後,重溫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含義及愛國者標準,很有必要,便於廣大香港市民對此有正確認識,不會被某些事情誤導。」

「鄧小平理論思想代表整個領導集體,代表全體中國人民意志和利益。香港政制一定要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一旦越軌,就可能把事情搞壞、搞亂。從現在實際情況看,香港有一部分人的言論行為,說明他們對鄧小平『一國兩制』理論思想並不十分了解。因此,中央有重新提出學習『一國兩制』理論思想的必要。」

許崇德評價,鄧小平於一九八四年發表《一個國家,兩種制度》講話,有很高遠見。「他說的話不一定解決當時的問題,卻能估計到將來香港可能發生的情況,把一些設想都估計進去了,可立於不敗之地。今天發生的事情很遺憾,當時鄧小平已經預料到了。

「我讀過《鄧小平文選》,有的地方說愛國者為主體來組成政府,有的地方說愛國愛港的人來治理香港,提法有一些出入,根據當時談話對象有所不同。但是,總的精神全部是強調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所謂主體,是指能起主導作用,起決定作用,掌握局面。主流派掌握全局。」

這位權威專家話鋒一轉:「當然,愛國者以外人士不是一個也沒有,往往實際情況不是清一色。愛國者以外人士,只要不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反對香港穩定繁榮,仍然是我們的團結對象。像目前的特區政府、立法會,不屬於主體的一個也沒有嗎?可能不是。鄧小平講話也包含寬容在裏頭。」

當我提及香港有輿論認為,界定「愛國者」應該有一個客觀標準,不是中央說「愛國」就是「愛國」。對此,許崇德反問:「中央說了不算,要聽誰的?難道要聽李柱銘的?」

他接着說:「愛國者標準由鄧小平提出,是比較科學的。不要求贊成社會主義,只要尊重自己民族,擁護祖國統一,擁護香港回歸,不損害香港繁榮穩定。愛國者標準很寬泛,目的在於將大多數香港市民團結起來。」

鄧小平講話重新播發後,有人認為二十年前講話,今天已經過時。為此,許崇德撰寫《鄧小平理論永放光芒》署名文章,由新華社發稿,《人民日報》等各大報紙於三月一日同時刊登。香港各家媒體亦予登載。

許崇德在文中闡述鄧小平四個主要論點:「一國兩制」,一國是前提。若無一國,也就不會有兩制;兩制不能等量齊觀,社會主義是主體;香港不宜照搬西方民主制度;普選未必能保證愛國者治港。文章筆鋒犀利,批評一些現象,並未直接指名道姓。

許崇德文章一出,刺痛香港少數人神經。「民主派」除扣一頂「許崇德破壞一國兩制」帽子外,實在理屈詞窮。不過,他們還有另外一手。

頂風浪赴香港

關於「民主派」行動,許崇德是在北京讀到一張香港報紙才得知。該報稱:三月二日,梁國雄、古思堯率領「四五行動」一批人,氣勢洶洶湧到新華社香港分社門口搗亂鬧事。

這幫人扯起「許崇德含血噴人,恐嚇民心可恥!」橫幅,梁國雄還當眾宣讀《致新華社的信》,把許崇德文章說成是「抹黑」香港民眾爭取全面普選與還政於民的要求。

「民主派」舉起打上叉的許崇德複印照片,事完後扔在地上用腳跺踩。以梁國雄為首的「四五運動」一夥,為擴大影響,在鬧事之前向各媒體散發「採訪通知」,邀請記者採訪「抗議示威」。此次拙劣表演持續約四十分鐘,引來不少圍觀者。

隔了些時,這夥人又往尖沙咀舉行抗議示威,除了拉橫幅、呼口號外,再次將打上叉的許崇德圖片及標語,貼在新世界中心門外。對於這種惡意人身攻擊,當時許崇德並未做出任何反應。

三月十四日,許崇德應邀赴香港,一下飛機就被大群記者包圍。十五日,在會展中心舉行基本法頒布十四周年紀念會上,行政長官董建華致辭後,許崇德發表演說,主旨是闡明香港今日已經得到一百五十年來從未有過的民主,並勸導港人不要在條件尚未成熟情況下,急忙催促普選。

許崇德借機現身說法:「民主,是個動人的名詞。但民主有真假之分。你們應注意必須要真民主,不要假民主。要有利於香港繁榮穩定的民主,而不要那掛羊頭、賣狗肉的民主!

「你們可能還不曉得他們的民主是什麼味道。我可已經嘗到過一丁點苦頭了。我只是發了篇短文,就惹惱了這幫人,又是標語,又是口號,斥我『含血噴人』,罵我『可恥』,還公然在我相片上打叉。」

許崇德厲聲說:「這是民主嗎?這是專政!他們不是口口聲聲講人權嗎?而我為什麼沒有人權?沒有言論自由,沒有寫作自由?香港新華社為什麼沒有出版自由?我的肖像權、人格權、名譽權又在哪裏?現在他們還沒有掌權呢,就如此欺侮人,將來真要是由這幫人掌權的話,那你們不知道要吃多大的苦頭!」霎時間,台下聽眾報以雷鳴掌聲。

許崇德返京後不久,三月二十六日,又一次接受我的專訪。他說:「前一段時間,對香港政制發展問題,香港各方面的人、包括內地學者,大家在理解上有分歧,爭論不休。對《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如何解釋,大家也有各種看法。人大釋法不是修改《基本法》,而是進一步說明《基本法》,目的是為了把大家的思想統一起來,統一到共識。」

當我問人大將對《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附件二第三條如何解釋時,許崇德回答:「委員長目前只是提出議程。針對香港政制發展問題各種人的不同看法,到底按照什麼辦,全國人大常委會還要開會討論,統一意見,然後公布內容。只有等到開會後,我們才能知道具體解釋內容。」

他強調:「人大有解釋法律的權力,這是《憲法》規定。人大一旦釋法,就具有法律效力,大家都要統一遵守,就不必吵了。」

二○○四年四月六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釋法,通過關於對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解釋,並明確表示在基本法框架下修改選舉條例建議,必須得到人大支持。四月二十六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否決,於二○○七年行政長官選舉及二○○八年立法會選舉中實行普選。

「四大護法」之一

香港回歸之初,偷渡活動頻仍,大批內地所生港人子女湧入。對此,香港臨時立法會修訂《入境條例》予以遏制。某些非法入境者,以權利被剝奪為由提出訴訟,向法院狀告香港政府,官司一直打到終審法院。

一九九九年一月,終審法院做出判決,撤銷臨時立法會對《入境條例》的修訂,悍然宣布:香港終審法院有權審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行為。

判詞一經公布,許崇德與內地三位法學家邵天任、蕭蔚雲、吳建璠一起,義正辭嚴地發表談話,《人民日報》於二月八日整版刊登,激起輿論界轟動,被港人稱為「四大護法」之一。

許崇德指出,「我國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如果認為香港的法院可以對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法律、決定和其他行為行使司法審查權,那是同國家的憲法制度根本牴觸的。香港法院作為地方行政區域的司法機關,既不能審查中央的法律和決定,也不能對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做出任何挑戰。」

一片批評聲中,二月五日,香港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認為終審法院判決「對於保障基本法內『高度自治』的原則,確定香港法治及司法獨立的精神意義重大。」二月九日,大律師公會再次發表聲明,支持終審法院在居港權案件中的判決,並認為有關批評「均出於對判詞的錯誤理解。」

二月十一日,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指「美國強烈支持香港的法治及司法。」聲明又稱,終審法院裁決「是法治及司法獨立,這個香港賴以繁榮穩定要素的重要例子。」「裁決同時顯示出『一國兩制』在實際上如何執行。任何損害法院權威企圖,將受到美國及許多其他在香港有利益的政府所關注。」

香港陷入回歸以來一場政治紛爭,特區政府於二月十二日,派遣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赴北京,與許崇德等四位法學家進行座談。二月二十四日,特區政府律政司向終審法院提出申請,請求終審法院就居留權案所做出裁定中,涉及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部分做出澄清。

二月二十六日,終審法院最終表明:特區法院的司法管轄權來自基本法,基本法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法院在審理案件時,所行使的基本法解釋權來自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

時至今日,「四大護法」均離開人間。許崇德亦於二○一四年三月逝世。去世前三個月,他發表最後一篇文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文中指出,香港政治制度不是「三權分立」,也不能以此為標準判斷是否民主,按照《基本法》與《憲法》規定,中央決定香港的政制。某些敵對勢力與《基本法》精神背道而馳,罔顧《基本法》規定,對香港另有定位,「即香港是對中國內地進行和平演變的基礎」,並實質性地在思想、行動上一以貫之,漠視香港的法律地位,更任意扭曲中央與特區的關係。

許崇德指出,研究港澳,必須先搞清楚兩個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其中又以香港為甚。對待香港法律地位問題的不同看法,絕不僅是一個簡單理論概念之爭,也是嚴肅政治鬥爭,具有「長期性、尖銳性與複雜性」。他提醒研究港澳問題學者,尤其要警惕以「民主」為幌子,肆意歪曲特區法律地位的言行。

「學而言憲」六十載,許崇德筆耕不輟,建樹頗豐,堪稱學者典範。他亦是一位慈愛寬厚的長者,午夜驚擾,沒有一句責備的話,使我至今感動,更感動於他那顆愛國愛港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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