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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 | 支持執法 彰顯正義

時間:2022-05-14 12:15:30來源:大公網

  

張學修(資料圖片)

  文 / 張學修

  近來,警方國安處一連兩日拘捕已停運「612人道支援基金」的4名信託人,他們涉嫌干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9條。一直以來,「612基金」為推動「港版顏色革命」的反中亂港分子提供法律、醫療、還押在囚支援、緊急經濟支援等,被視為「黑暴基金」,兩年來以「眾籌」名義由各種渠道「吸金」。警方這一拘捕行動,有力彰顯了法治與正義,也再次告誡香港社會,法律的權威不容挑戰,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的紅線不容逾越,香港的繁榮穩定不容破壞。

  法律不是兒戲,違反國安法,自然要付出應有的代價。國安法自從實施以來,利劍出鞘,遏制犯罪,發揮實效:《蘋果日報》停刊、「教協」、「民陣」和「支聯會」等組織土崩瓦解,「黑暴基金」停運等等,沉重打擊反中亂港勢力,驅散港獨陰霾,還香港社會一個朗朗晴空。香港國安法有效地堵塞了國家安全法治漏洞,有助於構建符合「一國兩制」的政治文化與意識。兩年來,國安法所產生的威懾力,警告了外部干預勢力,打擊了頑固的亂港分子,不僅教育了中間觀望人士,同時也鼓舞了愛國愛港力量。實踐表明,香港的法治與司法獨立不僅沒有受損,而且隨著法治環境的改善與秩序的恢復,人們對司法獨立抱有更大信心。

  然而,《香港國安法》只包含基本法第23條羅列需要立法的7項罪類當中2項,爲更好地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訂立23條,補上「缺口」,是必須也是必然,兩者「相輔相成」。香港作為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香港的憲制責任。自從回歸以來,「一國兩制」就是貫穿香港特區治理和發展方針,也是指導處理中央和香港特區關系的最高原則,中央政府始終堅守該原則,賦予香港非常高的自由度來管理特區內事務。然而,「一國」原則卻在香港不斷受到質疑和挑戰,並有愈演愈烈之勢。這背後除了其錯綜複雜的歷史、政治和社會因素外,立法上的空白也難辭其咎。反中亂港人士在社會上呈蔓延之勢,利用立法上的空白,宣揚港獨思想和言論,混淆視聽,甚至鼓動民眾參與港獨行為,禍亂香港,黑暴時期的傷痛和教訓還歷歷在目。國安法始終無法全面囊括所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爲,在這樣一個政治和社會環境下,基本法第23條立法,勢必需要儘快重新提上議程,從而更有效地維護香港長治久安和國家安全。

  針對該問題,保全局局長鄧炳強強調,特區政府會全力、盡快去做。當中,不少香港市民對此一直表現出牴觸、憂慮的情緒,特區政府必須做好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解說工作,這是推動是項立法的重中之重,宜盡早進行公眾諮詢,提出草案並討論。香港市民應該看到,基本法第23條不僅是出於保護國家安全,其實質上更是對公權力的約束機制,這是法律的一體兩面。基本法第23條立法,將彌補香港缺全國家安全立法的缺口,將國家安全活動法律化,藉此保障香港市民對國家安全權力執法者的合理預期。面對未來發生的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僅在法律層面能夠囊括得更廣,確保每一項都「有法可依」,避免屆時國家安全工作人員濫用權力,亦可間接地保障香港居民的人權和自由。

  國家安全是一個國家長治久安的根基,亦是公民得以享受權利和自由的現實前提。展望未來,特區政府、社會各界和全港市民,都應繼續強化維護國家主權安全意識,以「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的精神,繼續堅定地執行落實香港國安法。並且期待在新一任行政長官領導下,特區政府能儘快推動基本法第23條立法,履行憲制責任,確保國家安全的概念和防範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涵蓋至各安全領域,全方位構築起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強大屏障。

  (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中華總商會副會長、港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常務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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