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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香江\革除戴耀廷教職,港大終於邁出正確一步\屠海鳴

時間:2020-07-29 04:23:32來源:大公報

  昨晚,港大校委會終於做出一個明智的決定:以18:2的票數決定革除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教職。這是在多個團體和港大校友及學生家長紛紛在網上發起聯署後做出的決定,這對於挽救港大的聲譽,對於革除香港教育界的「病灶」,對於香港社會的撥亂反正,都是一個標誌性事件。香港中聯辦發言人昨晚發表談話指出,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決定解僱戴耀廷,是懲惡揚善、順應民心的正義之舉。

  從2014年非法「佔中」、2016年「旺角暴亂」、2019年「修例」風波,以及今年7月11日、12日的非法「初選」,人們已經清楚地看到,披着「法律學者」「法學教授」外衣的戴耀廷,其作為早就逾越了「學術」範疇,他是「港獨」理論的炮製者,是「港獨」活動的「教師爺」。革除戴耀廷教職,港大終於邁出正確一步。

  「播獨」致香港暴亂不斷

  香港本是一個重商的城市,人們對政治不感興趣;香港也是一個崇尚法治的城市,人們和平、理性表達訴求。然而,2014年發生的非法「佔中」是一個「拐點」。「學聯」和「學民思潮」等學生組織的年輕成員衝入政總東翼前地,戴耀廷當場宣布「佔中」開始,開啟了香港之亂的「潘多拉魔盒」。支持動亂的「理論」正是戴耀廷的「違法達義」。他公開教唆青年學生,只要是表達自己認為正確的「義」,就可以違法。這是挑戰香港法治秩序的開始!

  非法「佔中」後不久,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就拋出了「港獨」言論,當有識之士批駁這些言論時,戴耀廷等人又以「學術自由」為其辯護,「港獨」從那時起浮出水面,成為香港的動亂之源。

  此後,戴耀廷摘下面具,公開宣揚「港獨」。2018年4月,戴耀廷到台灣出席一個論壇活動時,揚言「可以考慮成為獨立的國家,我們可以考慮成為一個聯邦的一個部分,我們也可以考慮好像歐盟那種邦聯的一個部分,這個就是『民主自決』」。2018年9月,戴耀廷在網上發布一本名為《論香港獨立:踩在紅線上的思考》的書籍,當中有九篇文章都是講「港獨」。

  香港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早已明確了香港的身份,「港獨」不是一個可以討論的話題。但戴耀廷給青年學生灌了「迷魂湯」,讓他們充當「炮灰」,挑戰「一國」原則,將香港引向了暴亂的深淵。截至今年6月,被捕人士接近9000人,而未成年佔17.9%,更有17歲學生有九次被捕的紀錄,可見所謂「違法達義」對青少年學生毒害之深。

  保釋期涉嫌違法豈能容忍

  2019年4月,戴耀廷因為非法「佔中」案干犯「串謀犯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被判罪名成立,監禁16個月。那時候,就有不少人要求港大將其革職,但港大教務委員會竟然認為,戴雖然影響大學聲譽構成「行為不當」,但並不構成解僱理由。這個說辭十分荒唐!戴都被法庭定罪了,其身份已是罪犯,豈能簡單地以「行為不當」敷衍!

  令人費解的是,戴耀廷僅服刑4個月就獲保釋。即便如此,保釋期間的戴耀廷仍是罪犯一個!但他卻在社交媒體上不斷用「浪漫」「英雄」等詞彙美化激進暴力犯罪,公然鼓動年輕人違法。

  今年4月,戴耀廷拋出《真攬炒十步這是香港宿命》一文;在7月1日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戴耀廷仍按「真攬炒十步」的規劃,組織實施非法「初選」,造成人員聚集,令最近香港疫情突然升級。

  梳理戴耀廷的斑斑劣跡,愈發令人明白:戴妖不除,香港不寧。

  所謂「心痛」恬不知恥

  港大決定對戴耀廷革職後,戴立即在社交媒體上稱,他被辭退一事,反映出香港學術機構的教研人員,再難自由地向公眾就政治或社會爭議事件,發表具有爭議的言論;香港的學術機構再不能保證不受內部及外部干預;其案足以證明「一國一制」已臨到香港。他「目睹所愛的大學沉淪」感到心痛,雲雲。這番表白非常無恥!對此,筆者有四問:

  試問:戴耀廷恪守了「教研人員」的本分嗎?非法「佔中」是他宣布開始,非法「初選」是他策劃實施,青年學生街頭施暴是受他「違法達義」歪理蠱惑。事實證明:戴耀廷是「港獨」活動的策劃者、組織者、指揮者和「總教頭」,也是美國在香港忠實的「政治代理人」。

  試問:戴耀廷所言的「學術機構」是在專心做學術嗎?戴耀廷長期是港大法律學院「比較法與公法研究中心」成員,該中心曾得到「美國國際民主研究院」資助,他本人也多次與這個研究院成員會面,討論的議題涉及美方如何「提供協助」,而協助的範圍包括街頭運動。

  試問:戴耀廷有權定義「一國兩制」嗎?基本法對如何落實「一國兩制」做出了詳盡的規定。唯有基本法可以定義「一國兩制」,唯有全國人大擁有對基本法的解釋權、修改權。港大解僱戴耀廷就意味着「一國一制」臨到香港,這是天大的笑話!戴耀廷「播獨」劣跡斑斑,涉嫌違反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香港現行的多部法例,如果任由這樣的人繼續荼毒學子,才是對「一國兩制」的蠶食。

  試問:「內部及外部干預」難道不合理嗎?香港的大學由校委會管理,各校都有管理章程。如果說這是「小規矩」的話,那麼,基本法、香港國安法以及香港現行法律,是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大規矩」;「小規矩」不能違背「大規矩」,這是基本道理。如果校方為了所謂「學術自由」、允許一個罪犯繼續任教,這才真正令人心痛!

  戴耀廷這個政治騙子,直至今日還想蒙混過關,博取同情,豈有此理!港大邁出的正確一步,是香港撥亂反正的一個亮點,應該點讚!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

  註:《大公報》獨家發表,如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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