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评论 > 正文

議事論事/完整準確、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香港國安法\陳道理

時間:2022-11-29 04:24:27來源:大公报

  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和必守底線,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應當各司其職,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香港有關法院批准由英國大律師代理黎智英案,被指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立法精神和法理邏輯,引起各界高度關注。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表示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釐清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這是符合香港法治精神的必要之舉!

  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具有特殊的背景。香港市民不會忘記修例風波期間香港一條條道路被堵塞,一座座地鐵站被破壞,一間間商舖被打砸,一個個燃燒瓶、汽油彈在街頭爆燃,以及普通市民被圍毆甚至淋油燒身的慘痛景象;不會忘記反中亂港頭目策動港版「顏色革命」的推手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甚至宣稱「為美國而戰」的罪惡行徑。反中亂港頭目及其團夥犯下的樁樁罪行,必須受到依法追究、得到徹底清算。

  不應簡單套用一般原則

  此次案件的主角黎智英,申請外國大狀來港辯護,案件擾攘多時。但自法院作出相關判決後,不少香港社會上的愛國愛港人士和法律界正義人士提出,作為香港的司法機構,理應具有高度的敏感,自覺負起維護國家安全之責。但令人遺憾的是,一些人無視各界的擔憂,簡單地套用審理一般案件的原則、程序和習慣,並以所謂「國際標準」來約束香港國安法的適用和執行。這足以反映,香港一些法律界人士未能正確認識香港國安法的憲制地位,這是對香港國安法權威性、凌駕性的無視,對國家安全和香港的繁榮穩定的罔顧,已對案件的依法公正審理和香港國安法的準確實施構成重大挑戰,對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帶來重大風險。在律政司作出所有努力都未能扭轉局面、案件性質超出特區政府處理能力的情況下,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就是必然的選擇,也是香港法治的內在邏輯。

  在昨日的記者會上,李家超指出事件影響深遠,作為香港行政長官和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主席,他有憲制責任就黎智英案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釐清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他清晰闡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的「八大理據」,包括一些西方國家對香港國安法持有敵視態度,曾推出制裁措施,又向商界、法律界施壓。鑒於目前香港沒有機制可以排除無在港執業資格的外籍律師受外國勢力影響的風險,也沒有辦法排除外籍律師的洩密風險,因此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不容許外籍律師參與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以確保國安法第六十三條有關保密的規定。他同時強調,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不影響被告自由選擇在港有執業資格的代表律師的權利,釋法內容也不會套用於香港的外籍法官身上,因為法官經過嚴謹的制度程序委任,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案件有指定法官運作,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釋法是香港法治一部分

  李家超特別指出,他前日收到中央政府按香港國安法第十一條的函件,就國安法實施以來特區履行相關職責向中央提交報告。港澳辦在聲明中指出,香港的政治體制是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在行政長官之下,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各司其職並共同擔負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李家超根據中央指令及時提交報告並提出有關建議,充分體現出作為香港特區「當家人」和「第一責任人」的擔當。中央全力支持其履行法定職責、行使法定職權,依法採取必要措施,防範化解各種威脅國家安全的風險隱患。

  需要強調的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基本法、香港國安法的最終解釋權,當香港司法機關對有關法律及立法原意產生誤解、曲解時,人大常委會有憲制責任作出解釋,而這種釋法本身就是香港法治的一部分。香港回歸二十五年來,人大常委會曾就基本法五次釋法,特區政府和香港終審法院都曾依法作出相關提請,而香港法治非但沒有受到任何損害,反而得到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香港法治的國際排名長期位居前列這一客觀現實,證明反中亂港勢力對人大常委會釋法的一貫抹黑和「妖魔化」,根本就站不住腳。

  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中央對香港特區有關的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必將深入落實中共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的「完善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的要求。唯有如此,才能確保香港國安法得到完整準確、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確保國家安全得到有效維護,這也是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和港人福祉的根本所繫。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