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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論風生/有「指定法官」也應有「指定律師」\孔永樂

時間:2022-11-28 04:24:39來源:大公报

  最近,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相關高層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等罪受到高度關注。早前,黎智英獲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抗辯,這是首宗國安法案件申請聘用海外大律師來港代表被告抗辯。律政司曾兩度上訴被拒,再向終審法院提出申請上訴許可。判決今日頒布。

  有意見指出,黎智英案涉及國家安全、國家機密以及有關外部勢力的內容,外籍律師不宜參與,而且法例以中文起草,英文只屬參考,由不懂中文的人、外國人參與涉及中國國家安全的案件並不合適。也有立法會議員指出,如果法院容許外國大律師參與香港國安法案件,最終或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有關問題釋法並調整。

  香港國安法是為了應對香港面對具體和特有的國家安全問題而制定的法律,當中不少規定的設置是為了保障國家安全及國家機密。此案各級法院一再容許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抗辯,似乎與香港國安法中涉及保障國家機密相關的規定背道而馳。然而,即使禁止外籍律師參與涉國安案件亦未能夠真正堵塞有關問題。

  在科技先進的時代,外籍律師亦可以透過各種方式參與,例如與本地代表律師視像對話,甚至來港在辦公室或其他地方與抗辯律師團隊親自開會討論案件。進一步看,本地律師同樣可以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或案件結束後向外籍人士透露涉及國家機密或有關外部勢力的內容。由此可見,禁止外國律師參與香港國安法案件不一定能根治相關問題。

  筆者認為,孟晚舟所涉案件的審判經驗可供參考。2018年,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於加拿大過境時遭到拘捕,其後開始了長達數年的審判。其間,據加拿大媒體報道,加拿大聯邦政府阻止孟晚舟的律師團隊查閱案中一些敏感文件,並指出如果這些敏感資訊透露給孟的法律團隊,當中很大可能會破壞加拿大的外交戰略,嚴重危及加拿大人的生命。在審訊過程中,孟的律師更需要尋求任命一名具有安全檢查許可權的特別法庭人員處理涉及的機密資料,並進行閉門審訊,確保內容不會外洩。從孟晚舟案處理的經驗可見,當案件涉及國家機密時,為維護國家安全,法律人士更要按實際需要進行「安全檢查」(security clearance),以確保機密資料不會洩漏。

  香港國安法處理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案件,可以說符合此基本要求。在此情況下,無論外籍或本地律師,所有參與香港國安法案件的律師都需要經過「安全檢查」,才能成為國安法案件的「指定律師」,當案情有需要時進行閉門審訊,這樣比單純禁止外籍律師參與香港國安法案件更能夠堵塞問題。

  最後,各級法院的香港法官在任命前是否需要通過「安全檢查」,這是另一個值得研究的課題。香港國安法立法目的之一就是要防止外國勢力干預。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不同範疇的細節都需要繼續深入討論及研究,從而確保國家安全受到保障。

  華人學術網絡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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