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评论 > 正文

議論風生/加強監督懲處 「零容忍」虐兒案件\艾華斯

時間:2022-01-19 04:24:46來源:大公报

  本該保護兒童的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發生集體虐兒案,震驚社會。在警方有序翻查數萬小時的閉路電視錄影片段過程中,受害人越揭越多,至今累計29名幼童受虐,年齡最大為3歲8個月,最小僅1歲10個月,一共涉及91次於不同時段的虐兒行為,包括扯頭髮、打頭、掌摑、摔受害兒童至地下或牆上等。事件先後有16名女員工被捕,年齡介乎23至63歲,先後被落案起訴「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

  這些施虐者都是擁有一定專業資格的幼兒工作者,理應都是充滿愛心、有志於獻身相關工作的有心人,常人尚且會愛護兒童,更何況是這些矢志投身幼兒工作的人?可惜,最該愛護兒童的人卻化身成為施虐者,事件之令社會人士失望和震驚可想而知。令人憂慮的是,類似虐兒行為似乎已成為普遍現象,實在令人不寒而慄。

  會聯群結黨對嬰幼兒施暴凌虐的人本身就充滿戾氣,也是社會的大不幸。居於「童樂居」的兒童均是特殊兒童、經政府轉介或來自有問題家庭的兒童,身世已經很可憐,任何有良知的人都會對之伸出援手,更不應容忍這種欺凌孤寡弱小的集體虐待行為,應對之大加撻伐,並予以最強烈的譴責和嚴懲。

  提高幼兒服務員工入職要求

  保護兒童會是註冊幼兒服務機構,受社署整筆撥款資助,亦受院舍發牌條件規管,社署在事件中確有監管不足之處,如今亡羊補牢,為防止悲劇重演,善後工作和往後的改善優化監管工作就顯得至關緊要。

  針對事件的善後工作,社署已派出多位臨床心理學家、醫生、護士、社工等組成的跨專業團隊,評估中心內70名兒童的行為、健康和情緒狀況,以提供適切的幫助;並已派遣專隊進駐涉事幼兒中心,每天監察中心運作,以確保中心妥善運作及切實執行有效的改善措施。社署並向有關機構發出書面警告及糾正指示,要求加強對前線員工的督導及監察,並要求機構於1月25日前提交檢討報告。社署還表示,會繼續嚴肅跟進事件,檢視有否涉及管理上的疏忽,並視乎各方面的調查結果,不排除會根據法例採取進一步規管行動,查明真相後亦會按規定作出懲處,如「釘牌」等。

  如此惡例在前,社署務必從速從嚴處理,以給全香港市民一個交代,絕不能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市民拭目以待。

  至於往後的改善和優化監管工作,社署表示正考慮引入太平紳士巡視院舍式的安排,以提高透明度,並加強對有關院舍的監察。此外,為了起到阻嚇作用和防止相類事件重演,當局亦應對機構或組織進行更頻密的突擊巡查或檢視。而院舍亦應加設閉路電視,並定期翻看閉路電視錄影片段,甚至派員當值監視監察系統,以了解院舍內有沒有虐兒情況出現。

  事件亦凸顯部分社福人員不專業和缺乏操守的問題,有關當局應加強對幼兒服務員工的入職要求,包括品格要求,同時加強培訓、指引和督導工作,並教導如何紓緩壓力等。

  加快制定「沒有保護兒童罪」

  與此同時,法例方面亦可作出配合。事件後,社會普遍認為,政府應對保護兒童的制度作全盤檢視,並加快制定「沒有保護兒童罪」。法律改革委員會早前發表報告,建議對沒有保護兒童、易受傷害人士免於死亡或受嚴重傷害的旁觀者施加刑事法律責任,最高刑罰為監禁20年,以防止及制止虐待發生。法改會並建議政府檢討和適當提高《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條虐待及忽略兒童罪的最高刑罰,這些都是政府應優先考慮的方向。

  法例其中一個目的是以儆效尤,先後被落案起訴「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的虐兒案被告,法庭自應按例判處阻嚇性刑罰,以彰顯公義。香港保護兒童會嚴重失職,令香港蒙羞,該會高層有直接相關和不可推諉的責任。但當被問到會否引咎辭職和正式道歉時,該會高層未有回應,按事件的嚴重性和惡劣程度而言,很難想像該會高層可以置身事外或全身而退,該會必須給廣大市民一個清晰和負責任的交代。

  最後,該次事件由公眾舉報而被揭發,可見市民大眾負起公民責任的重要性,市民如發現身邊有懷疑虐兒個案,應立即挺身舉報,這是保護兒童最簡單的一步。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