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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背後/反壟斷 新經濟才能走得更遠\卓 銘

時間:2021-04-12 04:24:54來源:大公報

  阿里巴巴集團由於自2015年起進行「二選一」壟斷行為,構成內地《反壟斷法》中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上周六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其處以約182億元人民幣(折合約216億港元)罰款。

  阿里巴巴集團旗下眾多產品,而淘寶、天貓都是市民日常生活中會使用的電商平台,故阿里巴巴突然遭當局處以巨額罰款,難免引起部分人懷疑是中央打壓科技公司,但實情是否如此呢?

  今次阿里巴巴被罰款的最大原因,是其對平台內商家提出「二選一」要求,即禁止商家在淘寶競爭對手的平台開店或參與促銷活動,否則就會被列入「灰名單」,以此維持、增強自身市場力量,獲取不正當的競爭優勢。

  不難看出,假如阿里巴巴這種「二選一」模式長此下去,商家就如同被「禁錮」在淘寶之內,而阿里巴巴則能藉此不斷擴大自己的影響力及普及度,變相令其他商家傾向選擇在淘寶進行促銷或開店,形成惡性循環,不只其他較小型或新興科技公司難以發展,消費者的選擇也受到限制。因此,內地當局處罰阿里巴巴並不是打壓科技公司,而是為行業競爭製造更公平的環境,也為消費者提供更多的選擇。

  事實上,阿里巴巴至今控制着全中國一半以上的電子商務市場,而且持續增長,連京東、拼多多等電商也頗有不滿,即使其他企業短期內可以取得一部分市場佔有率,但阿里巴巴憑藉手上壓倒性的資源,其他企業長遠還是難以維持穩定盈利方式,結果仍然是單一市場,創新科技或被邊緣化,甚至無法進入市場。

  科網巨頭壟斷的情況其實不只中國,亦是西方國家同樣面對的問題,比方說全球最大社交平台Facebook,自2004年成立以來便幾乎壟斷了整個市場,即使之後不乏Instagram之類的挑戰者,但Facebook卻以巨額收購方式,輕而易舉地維持着自己的霸主地位直至如今。過去數年,Facebook有近70宗收購,其他科技巨企如亞馬遜有近百宗,Google則有逾200宗,消費者基本上已沒法離開這些巨企的控制。

  不過去年十月,美國政府就透過反托拉斯(Antitrust)法起訴Google利用反市場競爭,壟斷了搜尋引擎和廣告市場;Facebook也因為收購Instagram和WhatsApp,被指妨礙市場競爭。由此可見,反壟斷在全世界而言並非新鮮事,各地政府均不會容許市場被單一企業控制,維持適當競爭才能令市場健康發展,創新科技得以層出不窮,更重要是消費者可以有更多的選擇。

  如《人民日報》發文指,「扯袖子」也是一種愛護,規範是為了更好發展,更好地為高品質生活服務。更何況今次阿里巴巴的罰款,僅佔其2019年內地營業額的4%,遠低於相關法例的10%上限,要是當局真想打壓阿里巴巴,恐怕就不會如此「輕手」了,最大原因或許是阿里巴巴持積極態度作出改善。只要有真材實料,在公平競爭之下,終究可以繼續發光發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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