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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論風生/不容香港司法法律人員成為西方「白手套」\童 生

時間:2021-02-24 04:25:00來源:大公報

  基於「一國兩制」的開創性設計和對香港司法法律的高度信任,1990年4月4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香港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按照基本法的初衷和憲制秩序,香港司法法律應當成為維護「一國兩制」的重要屏障。作為參與香港司法法律運轉的重要個體,不管是法官還是律師,理應成為司法公正、社會正義的守衛者,自覺擔任正確詮釋傳播法律制度的講解者。然而,「修例風波」以來,一些律師罔顧法律準繩依據,以政治立場為標準盲目為攬炒派站台、為反中亂港分子吶喊。一些法官、裁判官的奇葩判決更是讓人大跌眼鏡,「今天警察抓暴徒,明天法官放暴徒」、「社會要求嚴懲『黑暴』,法官卻從輕發落」的荒誕之劇屢屢上演,導致多名「黑暴」分子、亂港頭目相繼出逃。

  特別是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在已經發生反中亂港議員棄保潛逃的情況下,高等法院法官仍然批准被控欺詐後再加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的黎智英保釋。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二條明確規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不得准予保釋」,是什麼力量讓法官如此「相信」黎智英?

  回過頭再看,從香港某些法官偏袒黑暴分子的判例,到西方對戴耀廷等亂港勢力的「撐腰聲援」;從美國政客讚揚黑暴是「一道美麗的風景線」,到香港法官美化暴徒「滿腔熱誠深愛香港」「見證歷史參與歷史」;從西方「制裁」香港國安法落地實施相關人員,到香港某法官批准保釋國安犯罪嫌疑人;從英國拿BNO做文章,到新當選大律師公會主席的夏博義狂言要求特區政府修訂香港國安法等等,這種遙相呼應,「這邊唱來那邊和」的「默契」,難道不是赤裸裸的勾結?那些台前幕後節奏高度一致的案件,難道看不出某些法官、律師就是西方的「提線木偶」嗎?

  今天的中國早已不是百年前的中國,西方列強架幾門大炮就想欺凌一個國家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香港事務、香港司法純屬中國內政,由不得他國指手畫腳,不容他國干預操控。

  「一國兩制」構想提出者鄧小平早就定下愛國者治港的標準,基本法也明確規定各級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必須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隨着國安法的深入實施,那些伸進香港的黑手定將被斬斷,那些甘願為西方代言或充當「白手套」的法官、律師,定將遭到依法懲治和歷史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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