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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評後浪/解決「雙重國籍」問題 特區政府不應迴避\李宇陽

時間:2021-01-23 04:23:47來源:大公報

  BNO(英國國民(海外)護照)這枚政治炸彈深刻反映出,回歸至今不少港人對國家的責任意識和政治忠誠仍相當薄弱,而歷史遺留下的港人「雙重國籍」問題如得不到正視及解決,勢必會繼續影響港人的國民身份認同。因為這不僅關係到香港「去殖化」工作能否深入開展,更關係到香港的憲制秩序及「兩制」並存下的國家整合。

  「歷史道義」背後充滿算計

  作為歷史遺物的BNO本身就是當年英國國籍法修改過程中所做的「異常」處理,給予港英管治下的香港人一種有名無實的「英籍」,目的只是為了防止大量香港人湧入英國。BNO作為一種旅遊證件而非國籍證明,約300萬BNO持有人並不享有居英權,更不具備入籍條件,這是中英雙方在《聯合聲明》達成的共識。

  現在,英國以香港國安法為藉口,違背中英雙方共識,單方面改變BNO性質,展示其所謂的「歷史道義」,實則卻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挖盡這300萬名BNO持有人的資源,以緩解脫歐之後的痛楚。

  面對這樣一種違背承諾、不負責任且帶有明顯政治操弄的政策,中央若對此做出任何反擊,例如不再承認BNO為有效旅行證件、BNO持有人申請入籍英國即喪失香港永久性居民資格等反制措施絕對是合情合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清楚寫明「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且「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香港居民毫無疑問是中國公民,但在法理上「雙重國籍」卻又是香港的灰色地帶,一直未有得到當局的高度重視,甚至不少公職人員都擁有外國護照。基本法內沿用「居民」概念,在附屬文件十五第四項中也只提及香港居民中擁有「外國居留權」的中國公民,而沒有直接提到「外國國籍」這一問題。

  儘管回歸後,中國籍香港居民自動成為中國公民,但他們當中仍有不少人原本已擁有外國國籍,在自願申報的前提下,只要他們不正式宣布,特區政府就會把他們一律當作中國籍居民看待,享有本地居民所有權利。有需要時卻又利用這道「逃生門」遠走他國,無需承擔任何後果,這明顯是制度上的漏洞,也是「去殖化」不夠徹底的表現。

  當年中央基於順利行使主權、達至平穩過渡的目的,考慮香港實情採取較寬鬆政策照顧港人利益,以「香港居民」概念暫代「中國公民」概念釋出善意。但是港人在享有這一「優待」時,卻對作為中國公民所應履行的義務幾乎一無所知,甚至心甘情願「走佬」他國甘當「二等公民」也不願意留下來同舟共濟。我們毋須過多指責港人移民外國的個人選擇與自由,但是我們需要反思為何回歸至今仍出現這種境況。歸根究底,依然是「中國香港公民」身份的權利與義務並沒有得到深刻落實,回歸以來坊間一直所做的有關身份認同的民調:「香港人」、「中國人」、「中國香港人」或「香港中國人」所佔的比率就可見一斑。

  解決「雙重效忠」不能再拖

  主權獨立、領土完整及民心歸聚是現代憲法秩序的三大基礎,儘管「兩制」有異,但「一國」才是根本。「一國兩制」構想提出者鄧小平在上世紀80年代便言簡意賅地提出:「『港人治港』有個界線和標準,就是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愛國者就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試問,「雙重國籍」下的「雙重效忠」,食兩家飯的人如何確保他們可以真心實意擁護「一國兩制」、衷心踐履「愛國愛港」、誠心守住「底線」、不碰「紅線」,真正做到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行政長官早前表示特區政府會配合中央政府以任何形式反制英方對BNO的新方案,但長遠來看,為了更好地維護憲制秩序,維護國家安全,中央及特區政府均應該要高度重視及解決港人「雙重國籍」問題,落實「中國香港公民」身份的權利及義務,就算歷史背景下產生的「特殊待遇」也是要與時俱進,做出改變。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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