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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背後/法官調職真的是懲戒?\卓 銘

時間:2020-10-14 04:24:03來源:大公報

  傳媒報道,裁判官林子勤下月將「平調」至淫審處擔任審裁官,意味其短期內不會審理刑事案件。這次法官調職之所以引起公眾關注,最大原因在於林官處理「修例風波」相關案件的往績。

  比如去年7月,「佔旺女村長」畢慧芬要求醫院發出絕食證明遭拒絕後,涉嫌打傷女保安,並拒絕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控普通襲擊和阻差辦公。然而,林官卻指事件發生於電光火石間,判斷兩名證人口供不可信,又以畢慧芬有輕度智障等病症為由,認為其未必有意妨礙警員執行職務,裁定兩罪不成立。

  去年9月,一名侍應在葵芳被警方截查時,被搜出士巴拿和行山杖,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惟林官指相關物品一直藏在背包,沒有傷人,甚至接納被告所謂「用以抵擋白衣刀手襲擊」的理由,判其無罪釋放。

  再到今年元旦,一名便衣警員在旺角暴亂現場拍攝,遭多名暴徒圍毆至昏迷,甚至造成顱內出血,損及記憶力。但林官卻反以警員記憶受損為由,指其忘記關鍵證供,又稱增援的警員作供誇大其詞,遂認為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判處兩名被告襲警罪不成立,而其中一人更是當場被捕。

  諸如此類的判決不一而足,自然也惹來公眾質疑林子勤裁判官審理案件時,是否牽涉了個人政治立場或感情。

  雖說裁判官的職務平日也會作定期調動,但根據郭偉健法官一例,可見也有因「表現欠佳」而調職的情況出現,而且目前「修例風波」待審理的案件仍積案如山,人手理應十吃緊,實在很難想像一名刑事案裁判官會無緣無故被調往工作量聊勝於無的淫褻物品審裁處。今次林官名義上是「平調」,但暗裏是否因其審案的表現而「發配邊疆」,則頗耐人尋味。

  如果這次「平調」確實是因司法機構認為林官判案時,存在偏頗或摻雜個人立場,那是否證明過往其他被公眾質疑和投訴的法官,非如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所言,為「偏頗或違反基本原則的嚴重指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有理可據,也有適當的基礎及理由支持」?

  若然司法機構有決心作出改革,那確實是值得歡迎之事。但「平調」終究難言是有效的賞罰機制,總不能所有有問題的法官,最後都以調職處理吧?更何況,裁判官轉職本身就屬稀鬆平常之事,也許「平調」過後一段時間,待公眾移開目光後,有關法官又可以回復到原來職務。

  其中一個例子是裁判官何俊堯遭到投訴後,司法機構將他調任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務官,何官不單沒有受到懲戒,反而升職加薪。

  司法機構一日未肯公開透明處理投訴機制,就一日未能令公眾重拾對香港司法制度的信心,尤其是當公眾的質疑並非無的放矢,司法機構更應予公眾一個清晰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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