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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情觀察/司法機構理應接受問責\楊 堅

時間:2020-09-28 04:23:45來源:大公報

  「拒中抗共」政治勢力兩翼──傳統「泛民主派」與冒起於「佔中」、擴大於「黑色革命」的本土激進分離勢力,仍在就該陣營立法會議員是否應辭職爭拗。最終,願意留任的將留任,所謂「總辭」從其被提出那一刻起就是一個偽命題。

  特區政府和香港社會必須重視的,是第六屆立法會過去4年任期內,議會內多次發生衝突,議會外非法行動不斷,在24名「拒中抗共」陣營立法會議員中,多達11人已被起訴。其中,8人因為在議會內行為,包括修訂《逃犯條例》成立法案委員會和二讀審議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一地兩檢」期間的抗議行動;其餘則由於議會外的活動,包括去年7月6日「光復屯門公園」、7月21日圓朗事件、8月18日非法流水式集會、今年6月4日非法集會等。計及2014年非法「佔中」,許智峯在6年內8次被捕、梁耀忠和朱凱迪都面對5項控罪、尹兆堅被控4項罪。然而,他們都安然無恙繼續做香港居民(選民)的「代議士」。

  「嫌犯」參與議政極不恰當

  基本法規定,立法會議員若因刑事罪行被判監逾一個月、並經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議員通過,便喪失議員資格。《立法會條例》列明,若曾被判囚逾3個月,不論是否獲緩刑,均在定罪後5年不得參選。

  愛國愛港陣營立法會議員曾動議解除因「佔中」罪成、分別被判囚8個月的邵家臻和緩刑的陳淑莊的議員資格,但是由於「拒中抗共」陣營反對,未獲立法會三分之二通過。其他遭律政司起訴的,因為尚未被法院審結,則以「無罪」之身在立法會依然故我。

  邵家臻和陳淑莊繼續做議員,固然是由於「拒中抗共」陣營竭力維護。其中,陳淑莊被輕判,多得有關法官手下留情。其他那麼多人遲遲未獲法院審結,則完全是司法機構的安排。

  是司法機構人手不夠?若是,則應請特區政府幫助解決。至今未聞司法機構向政府提出增加資源的要求。人們便不得不從其他方面尋找底蘊。

  司法機構應當深思,堂堂特區立法會有七分之一議員被執法機關拘捕和起訴,卻一直冠冕堂皇地坐在立法會議事廳審議政府提交的議案,這究竟是彰顯香港司法獨立抑或反映香港司法機構效率欠佳?司法機構應當還這些議員一個公道──是有罪抑或不足以定罪?司法機構更應該確保立法會權威,不能讓相當多「嫌犯」參與審議政府議案。

  司法獨立不是司法機構在象牙塔中悠然自得。司法機構成員既食糧也吃肉,應當貼近香港社會。香港社會各界需要解決大量經濟民生問題,要求政府提出相關政策議案交立法會審議,而香港立法會坐了相當多的「嫌犯」,他們與其同夥們一起百般阻撓政府議案通過。試問:司法機構是對香港負責抑或失職?

  法院要加快審理積壓案件

  香港特區第一屆至第五屆立法會沒有出現為數不少議員成為「嫌犯」的現象,是因為那段時間香港政治矛盾尚未惡化至「拒中抗共」政治勢力採用非法手段的地步。第六屆立法會出現新現象,與香港政治矛盾空前惡化相關,也與司法機構不能與時俱進相關。香港司法機構必須與時俱進,一是各級司法人員都必須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二是各級法院都必須維護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和國安法,及時審理和依法判決案件。

  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解釋後,香港法院依法判處若干「拒中抗共」立法會議員違法而取消其議員資格。希望特區各級法院加快審理已堆積如山的案件,依法定罪判刑;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也必須重視現屆立法會被為數不少的「嫌犯」所盤踞。

  在一定程度上,這種現象也折射特區政府長期迴避政治矛盾,在立法會選舉時審核候選人資格不嚴。君記否?2016年7月第六屆立法會提名期,儘管第四屆政府要求參選人填寫確認書以表示效忠香港特區和擁護基本法,但是,沒有把填寫確認書當作一項必須條件,一些拒絕填寫的「拒中抗共」分子獲確認參選資格並當選。於是,第六屆立法會「魚龍混雜」,增加了司法機構的困難,也暴露了司法機構缺失。

  資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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