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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背後\DQ「初選」者勢在必行\卓 銘

時間:2020-07-14 04:24:08來源:大公報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昨晚指政府不同部門接獲不少市民投訴反對派「初選」涉嫌干預、操弄選舉;而且主辦單位主張以「35+」否決財政預算案以達成「攬炒」目的,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2條。

  對於前一個質疑,雖然戴耀廷早前曾狡辯謂,「初選」是由市民自己選擇支持哪些人,聲稱沒有人可以操縱市民做決定,區諾軒昨日也以「我最喜愛歌手」作類比。可是兩人的說法,其實都不盡不實。

  區諾軒用「我最喜愛歌手」比喻「初選」,看似有理,卻是一個大騙局。兩者最簡單的分別在於,前者是一場選舉,但後者是一場選舉的「預選」。「我最喜愛歌手」的得獎者,在勝出那一刻便塵埃落定,可以切實得到這個頭銜。但「初選」出線者,卻不會直接變成議員,他們得到的只有「參選權」,即被選舉權;至於落敗者,則會被剝奪參選權。這才是戴耀廷等人被質疑操弄選舉的核心所在。

  基本法第26條賦予港人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戴耀廷卻利用今次「初選」製造「大台」,壟斷「民主抗爭」的發言權。一旦參與「初選」者落敗,他們就不能參選立法會,否則就是戴耀廷口中的「政治自殺」。再者,假如有人不參加「初選」,也會同樣被「大台」封殺,繼而不得不「被放棄」參選立會,之前的「街工」事件正是一個人辦。

  更有甚者,這次「初選」不只剝奪參選權,連選民的選舉權,即投票權也要侵犯。戴耀廷提到的「政治自殺」,意思是如果有人不遵守「初選」承諾,堅持參選,那選民就不應投票給那些人。這不正是剝奪了選民自由投票給心儀候選人的權利嗎?雖然戴耀廷口說無法操縱所有人的投票意向,但主辦方這幾個月卻一直透過大量文宣,以「三投三不投」等口號,強迫選民服從這套「初選」機制。的而且確,市民可以自己選擇投給哪些人,但這份名單是經過篩選的,也就是說,哪些人可以出線和參選立法會,正是戴耀廷等人操弄選舉的結果。諷刺的是,如果反對派以往一直批評政府DQ是政治打壓,那他們此舉,難道不也是DQ和政治打壓嗎?

  說到DQ,之所以會有「35+」戰略和「初選」,正是因為反對派企圖以否決所有立法會議案來癱瘓特區政府運作,加上操縱選舉、違反限聚令,已明顯觸犯國安法第22條,以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阻擾、破壞香港特區機關依法履行職能。早前公民黨、黃之鋒、朱凱迪和一班素人聯合發表「墨落無悔」的立場聲明書,可謂證據確鑿,不容抵賴,政府根本沒有不DQ的理由。

  何況據昨晚主辦方公布的電子投票初步結果,多名「傳統泛民」包括梁國雄、黃碧雲基本上難逃落馬命運,取而代之的是多名素人跑出。如果政府DQ某些「初選」勝出者,部分「失敗者」或許還會求之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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