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评论 > 正文

議事論事\國安有法 香港有福\朱新勝

時間:2020-06-25 04:24:13來源:大公報

  安全的環境是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石,也是公民福祉的最低保障。港區國安法是應對香港近年來面臨的安全威脅和發展挑戰的有力舉措,有利於堵塞法制漏洞,打擊黑色暴亂,保護廣大遵紀守法市民的自由與合法權益;有利於改善營商環境,維護香港的長治久安與繁榮穩定。

  香港面臨國家安全領域的挑戰,有深刻的國際大環境原因。近40年來,中國經濟和科技快速發展,引起了西方世界的強烈戒心,部分國家以「冷戰思維」全面圍堵中國,中國國家安全領域面臨的壓力日趨增大,香港有「一國兩制」的制度安排,開放自由既是其核心競爭力,也給了部分國家加以利用,威脅中國國家安全。特別是香港回歸近23年,仍未完成23條立法,面對上述挑戰,國家安全方面存在嚴重隱患。

  因此我們看到,自去年「修例風波」以來,境外勢力與反中亂港分子結合,煽動暴力行為,令黑色恐怖蔓延,嚴重踐踏了法治和社會秩序,破壞香港繁榮穩定,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今天的香港正面臨回歸以來最為嚴峻的局面。恢復安全、穩定的法治秩序,必須有所作為。

  當前,單邊主義、貿易保護主義,疊加新冠疫情影響,令世界貿易環境和經濟形勢嚴重惡化,「逆全球化」現象愈加明顯,「黑天鵝」事件將層出不窮。香港作為全球重要的金融、貿易、航運中心,上述全球經濟形勢的惡化,對香港的影響巨大。

  去年以來的嚴重暴力行為,嚴重傷害了香港的核心競爭力,惡化了香港的營商環境,令各行各業遭受重創,所有的惡果最終都由全體香港市民埋單。在當前如此糟糕的全球經濟環境中,香港實在經不起內耗,必須當機立斷,有效遏制暴力行為。

  中央這次果斷、迅速推動港區國家安全立法,是應對香港安全和發展環境嚴峻挑戰的有力舉措,也符合憲法、基本法、「一國兩制」方針和全國人大決定精神。

  港區國安法針對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四類犯罪行為的具體構成和相應的刑事責任作出明確規定,有利於堵住香港的司法漏洞,有效震懾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反中亂港分子,遏制暴力行為,保護遵紀守法的絕大多數市民。

  同時,恢復社會穩定有利於改善香港的營商環境,發揮香港的核心競爭力;有利於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如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一帶一路」建設等,從而獲得更多機遇。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山東各級政協委員聯誼總會會長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