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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集/保釋條件還有更鬆手的嗎?/龍眠山

時間:2020-01-07 04:23:16來源:大公報

  香港法官的仁慈是全球出名的,仁慈到什麼程度?仁慈到只要被告同意打開手機漫遊就可以自由出境,哪怕被告涉及的不是輕微罪名,而是隨時可判十年八載的暴動重罪。被告會否乘機潛逃,真是只有天曉得!   去年十月五日特區政府引用「緊急法」頒布禁蒙面法,翌日即有黑衣人抗令上街搞暴動。案中部分被告昨日過堂,全獲保釋,其中一名從事升學顧問的女被告申請本月底至下月初赴越南公幹,獲法官蘇惠德恩准,條件是只需手機開漫遊以便聯繫。   只要開通手機漫遊被告就可「重獲自由」?是的,保釋條件就是這麼的簡單,同無條件保釋沒啥兩樣。放眼全球,類似案例聞所未聞,香港法庭此舉可謂開創先河。   在外人眼內,有關保釋條件可能很奇葩,但就香港人而言,其實早就見怪不怪。暴亂以來共有六千多人被捕,絕大多數獲法官批准保釋,有的申請海外升學,有的說公事出差,有的說買好了機票出遊,大凡被告一方只要提出理由,法官幾乎沒有不恩准的。保釋條件多是一千或幾百元,低得令人難以置信。   被告獲保釋後或繼續參與暴亂,或亡命他鄉,或周遊列國唱衰香港,或勾結「台獨」分子,或引外部勢力入關,各適其適,各自精彩。古人以「宰相肚裏能撐船」形容寬宏大量,唯與香港「法官肚裏能撐船」相比還差一個檔次,否則就沒有「警察拉人,法官放人」之說。   可惜,暴徒們似乎不領法官的情,沙田地區法院、金鐘高等法院及中環終審法庭先後遭黑衣人投擲汽油彈及塗鴉。今年元旦,金鐘高院再遭火攻,更有法官被點名叫罵及侮辱,真叫司法系統情何以堪!   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法必自毀而後人毀之。黑色暴亂沒完沒了,黑衣暴徒無法無天,說到底就是各方面姑息養奸結下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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