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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針見血\法官大人,你醒來了嗎?\黃汝榮

時間:2019-12-23 04:24:01來源:大公報

  圖:部分法官慣性批准涉暴疑犯保釋,令他們有機會棄保潛逃\資料圖片

  大埔翠屏花園發生一宗實彈槍擊警員事件,開槍疑犯於去年被懷疑干犯一宗藏有槍械罪被拘捕,他其後獲准保釋外出,其間沒有遵守保釋條件之餘,上周五晚更涉嫌槍擊警員。事件再度令社會質疑法庭處理疑犯保釋申請時,手法是否過分寬鬆及草率?

  法官考慮容許或拒絕疑犯保釋申請時,需要考慮的相關法律條文,但條文是否那麼高深莫測,容易令到法官出錯呢?

  不少法官慣性出錯

  容許被告保釋與否,法例要求法官考慮三個主項,包括(一)疑犯是否有可能不按照法庭指定的時間歸案,(二)疑犯會否在保釋期間犯罪,及(三)疑犯干擾證人或妨礙司法公正的風險多高等。

  一般而言,控罪愈是嚴重,疑犯獲得保釋的機會愈低,案件如涉及在逃人士或涉案證物可能被銷毀的話,疑犯獲得保釋的機會亦相對低。此外,控方證供的強弱亦是法庭考慮批准保釋與否的因素。法官只要拿出良心,對公義有着應有的熱情,審慎地了解清楚涉及被告及案件的背景,便能作出一個高準確度的判斷,決定應否容許疑犯保釋外出,出錯的空間其實甚微。可是偏偏不少法官卻在處理保釋事項時,慣性地出錯!上周五晚的槍擊警員事件,正凸顯了法官在審視疑犯保釋申請時的草率態度。

  近日,因暴亂衍生出來的案件大幅飆升,暴徒對交通設施作出破壞、投擲燃燒彈、藏有大量高殺傷力武器、襲擊致不少警民傷亡等等的罪案,均是極度嚴重罪行,絕大部分暴徒亦是在進行犯案時即場被捕,證據確鑿,完全符合不准一眾暴徒保釋的法定要求,可是法庭卻有法不依,反以極之寬鬆的條件,容許絕大多數的暴徒保釋外出。

  對於那些在保釋期間再度犯案的暴徒而言,法庭更採取不罰反賞的態度,為疑犯度身訂造一套更寬鬆的保釋「套餐」,讓暴徒的自由度更大。這種信息,不是助長暴亂嗎?面對治安不穩,人心不安,法庭好像視若無睹,予社會大眾的印象,好像事不關己般。法庭維護法紀的精神到底去了哪裏?

  應設立監察法官制度

  在暴亂事件發生前,法庭在處理保釋事宜時,態度向來已欠缺嚴謹,不少被告獲准保釋後便逃之夭夭的個案多不勝數,只是司法機關的管理層無視這種失當行為,一向採取不承認、不公布,亦不追究判錯的法官,大眾自然被蒙在鼓裏。

  現今社會在那麼嚴峻的大環境下,法官的領導層也該正視一下監察法官的需要吧!司法機關常以「司法獨立」作遮醜符,謝絕批評,市民總會有一天,意識到「司法獨立」不外乎是司法迷信的一紙符咒而已。

  退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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