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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妄圖用謬論為暴徒開脫/卓 銘

時間:2019-10-16 04:23:47來源:大公報

  非法「佔中」發起人之一的戴耀廷,昨在《蘋果日報》撰「反抗專制與政治潔癖」一文,閱畢全篇,但覺戴耀廷好歹也是法學學者,但竟能寫出這樣通篇謬論的文章,實在不明白其「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一職,究竟是怎麼討來的。

  該文主要有兩個重點,一是指不少香港人都有「政治潔癖」,令他們不敢採取更激進的手段抗爭;二是企圖正當化現時讓人人心惶惶的「私了」現象。

  戴在文中表示,「政治潔癖,就是指要求每一名公民須達到非常高甚至是不合理高度的政治道德標準或要求……要求所有希望改革社會的公民,只能用合法的方式去提出他們的政治訴求,超越這條合法的界線就是政治不正確。」這與梁家傑早前說過的「暴力有時是解決問題的方法」異曲同工,簡單而言就是認可暴力作為抗爭的手段,而且進一步承認暴力是必要和有效的。

  筆者只想在此問戴耀廷一句,如果暴力可作為抗爭的手段,那法律存在的意義是什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社會最基礎的精神。惟戴耀廷此言,似乎是說只要涉及抗爭,那法律就不適用於某些人身上,只要他們是為了抗爭,不論怎麼違法也是正確的;而政府只要是站在抗爭者的對立面,不管如何遵照法律也是錯誤的。這是什麼邏輯?戴在文中所謂的「改革社會」,究竟是想把香港這個法治社會改革成什麼模樣?

  將私刑美化成「私了」

  戴耀廷之後指,「若把這(政治道德)標準定得過高……一方面較難呼籲更多人積極參與,另一方面會令一些未能達到那麼高的標準的抗爭者被邊緣化。正如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當然要達到一定程度的清潔衛生,但當一個人把這清潔衛生的要求提升至不合理的程度,他的潔癖行為就變成了一種病態。」戴耀廷是不是之前在獄中不知時日過?他有沒有看過暴徒周遭打燒砸的場景?他難道看不見現在的示威愈趨暴力後,參與者已經愈來愈少嗎?如今被邊緣化的不是那些「未達那麼高標準的抗爭者」,而是其他「和理非」市民的聲音。戴耀廷此話等於將「和理非」說成是潔癖、將暴徒說成一般人,然後迫所有「和理非」都跟暴徒一樣不注重衛生。

  談到「私了」,戴耀廷將之等同於英語的「Vigilantism」,以此正當化暴徒的行為。筆者不揣測戴是有心抑或無知,但「私了」與「Vigilantism」在意思上雖然接近,卻存在明顯差異。「Vigilantism」較正確的譯法,應為「民間治安隊」,意思如文中所言,「體制存在固有的失效,令人民暴露於嚴重的危害……所用的武力是用於保護自己或其他人,那就可以是合理的。」這裏有一個十分重要的前提:體制失效,用以自衛的武力才是合理。

  但觀乎過去大大小小的「私了」事件,究竟有哪宗可見明顯的體制失效?又有哪宗是合理的自衛?藝人馬蹄露因拍攝暴徒破壞銀行而被打至血流披面;有市民只是說了句「我是中國人」,結果被圍毆至失去意識,更一度有生命危險……這些究竟是哪門子的合理自衛?難道戴耀廷想把逃避法律責任,毆打無辜市民都當成自衛嗎?

  也許正如其在文章開首所寫,「警方指出的事例有多少是假新聞或是由卧底所為」,戴耀廷真心相信現時滿目瘡痍的街道、市民被暴徒毆至重傷都是假新聞,或是「警方卧底」所為。對着裝睡的人,你是怎麼也叫不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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