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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圖殺警者絕不能保釋!/卓 銘

時間:2019-10-15 04:23:52來源:大公報

  圖:中學生淪為意圖殺警疑犯,與學校縱容暴行,未有向學生灌輸正確是非觀不無關係

  觀塘前日發生震驚全城的企圖殺警案,一名警員在apm商場出口執勤時,竟被人從旁以利器割頸,登時血流如注。據昨日警方記者會所述,受傷警員頸部留下一道三至四厘米傷痕,靜脈和部分神經線被割斷,需動手術接駁,幸現時已無生命危險,但仍要在深切治療部留醫。

  其實暴徒揚言殺警,這四個月來已是屢聞不鮮,由最初打警察,到後來咬斷警員手指、向警員投擲汽油彈,至前日無視公共安全,在警車附近引爆土製炸彈,圍毆便衣警察,甚至在商場眾目睽睽下狠下殺手。暴行不斷升級,愈趨證明殺警不是一句口號或玩笑,而是某些人的真實企圖。

  相信不論是任何人,都會認同用利器刺向頸部,是足以致命的行為,絕非能以惡作劇之類的戲言胡混過去。這即使不算「企圖謀殺」,也逃不了「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罪,而即使傷者不是警員,這兩條罪行的最高刑罰,均為終身監禁。前日有傳媒清楚拍攝到事發經過,而且警方亦當場拘捕行兇者,加上有現場閉路電視片段佐證,證據如此充分的情況下,相信警方將在短時間內作出檢控。

  惟觀乎過去四個多月,警方已拘捕超過兩千五百人,檢控逾二百人。如此人數已超過過去任何一宗大規模犯罪案件,但暴力情況非但沒有降溫,反而轉趨激烈。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被檢控者至今未有一人被法庭定罪,大多數疑犯還能獲准保釋,甚至自由出入境。早前黃之鋒被警方拘捕短短四日後,如同無事一般離境赴台抹黑警隊和特區政府,相信各位讀者都記憶猶新。這種「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的怪現象,不論警方拘捕、起訴了多少人,被告仍能獲准保釋,之後可以堂而皇之再度參與暴亂,這就好比撕衣服補褲子,根本於事無補。

  如果獲准保釋的被告,只是犯下一些輕微罪行猶自可,惟如今涉及的可是意圖謀殺警察,如果法官容許疑犯保釋,天曉得他會不會再次對其他警員做出同樣舉動?今次該名警員幸運逃過一劫,但誰人能保證下一名受襲的警員不會被割斷頸動脈?再退一步而言,就算疑犯不再襲擊警員或參與暴亂,也不能保證他不會逃到外國或其他地方。如果想法治得到彰顯,法庭必須謹慎考慮讓疑犯保釋的風險,絕不能使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這宗事件還有個令人憂慮的地方,就是被捕疑兇只是一名中六學生。一個原本應該準備公開試的考生,準備踏入人生另一階段的年輕人,竟然背上意圖殺人的重罪,這不論從任何角度而言都是一大悲劇。相信各位也還記得,早前疑因襲警遭警員開槍射中的傷者,也是一名中學生,如今這兩宗事件,已經證明中學生變暴徒不是個別事件,而且警方拘捕的學生數量,佔整體被捕人數達四成,學校已不能再逃避責任,必須把莘莘學子從暴力漩渦中挽救出來。

  之前被槍傷的中五學生曾志健,其就讀的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以一句「不會離他而去」輕輕帶過,似乎完全無意阻止學生參與暴力。如果今日這位意圖殺警的學生就讀的學校再不出聲,恐怕同類事件還會有第三、第四,以及無數次,屆時雙方如果真有人命傷亡,再出聲制止便已太遲。眼見學生身陷險境卻袖手旁觀,這根本不是尊重或保護學生,只是不負責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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