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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評論\中央不能什麼都不管─重溫鄧小平談話\譚惠珠

時間:2019-08-26 04:23:50來源:大公報

  眾所周知,近兩個多月香港因為修訂《逃犯條例》,先是引發了大規模的市民上街遊行反對,政府從善如流,暫緩這項工作,而且特首隨後多次,在不同場合解釋得非常直白,這項修例工作已經終止,不會再進行。但反對派和一些激進人士,在外部勢力的配合下,借助大多數市民反對修例的情緒,不斷挑動政府和市民之間的對立,將抗議性質向非法暴力方向轉變,甚至衝擊「一國兩制」的底線,令他們的暴行帶上了「顏色革命」的特徵。而且暴力的形式越演越烈,已經有了恐怖主義的苗頭。

  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們今天回顧鄧小平先生在1984年10月3日《會見港澳同胞國慶觀禮團時的談話》,以及在1987年4月16日《會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的講話》兩篇文獻,就有了特別的意義。下面,我就自己重溫鄧先生兩篇講話,談談自己的心得體會。時間關係,重點談三點。

  要點1:香港今天的成就地位得益於「一國兩制」

  第一個要點,「一國兩制」是國家對香港和澳門實行的惠港、利澳的國家政策的大傾斜。在一個社會主義國家中允許同時存在資本主義制度,成功順利完成港澳回歸,完成兩岸統一,這是「一國兩制」的初心。這是一個偉大的創舉,後無來者不敢說,但絕對是前無古人的。正如鄧先生在接見基本法草委時講話時指出的:「這是個新事物。這個新事物不是美國提出來的,不是日本提出來的,不是歐洲提出來的,也不是蘇聯提出來的,而是中國提出來的,這就叫做中國特色。」鄧先生又說,正是因為「我們搞的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所以才制定『一國兩制』的政策,才可以允許兩種制度存在。沒有點勇氣是不行的,這個勇氣來自人民的擁護,人民擁護我們國家的社會主義制度,擁護黨的領導。」

  香港享有的高度自治權,是全國任何一個地方都不具有的,如果我們從一個比較的視角來看,甚至超過了一些聯邦制國家的州的權力。香港特區享有極為廣泛的行政管理權,涵蓋經濟、教育、科學、文化、體育、宗教、社會服務、社會治安、出入境管理等領域。此外,根據中央政府的授權,特區還享有一定的對外事務權。這其中財經方面的權力尤其重要,包括特區有自己的獨立關稅制度,特區稅收不用上繳中央,有自己的獨立的貨幣制度,港幣可自由兌換,香港特區的土地雖然屬於國家所有,但由特區政府管理,所有收益都用於特區自身。

  香港特區還享有極為廣泛的立法權,可以依照基本法制定民事、刑事、商事和訴訟程序等方各面適用於特別行政區的法律。香港原有法律除與基本法相違背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宣布無效外,予以保留。特區成立後,設立終審法院行使終審權,除了這點改變,原在香港實行的司法體制予以保留。

  這些範圍極為廣泛的高度自治權,尤其是法治和獨立的財經制度,為香港發展經濟創造了有利條件,使香港成為國際貿易中心、物流中心、金融中心。這些全部都是「一國兩制」帶來的制度紅利。

  不僅如此,內地在供應香港食品、自來水、各類生活用品方面都是優先滿足香港的需要,基礎設施建設比如高鐵、港珠澳大橋都是方便香港市民,幫助香港融入國家大的交通網絡,便利港人出行,港人可以憑回鄉證自由來往內地,沒有入境內地的居住期限,而且國家還在不斷方便港人在內地工作學習和生活。香港若沒有祖國作後盾,連衣食住行都不能自給自足,更遑論成為成功的國際金融、貿易中心,一個亞洲的都會城市,一個充滿活力和自由國際大都市。

  回歸後很多香港人自己沒有意識到國家對香港已經由早前的「長期利用」改為「長期重用」,在經濟、貿易、金融、兩地交往等多個範疇給香港提供優惠政策,盼望港人人心回歸,成為命運共同體。而港人另一個沒有意識到的,是香港早就不是英美眼中那個能下金蛋的鵝了,外國對香港的態度也變了。香港人的西化生活方式和港人對英美不存戒心,對內地不存共識,在培養對國家的了解和感情上,不積極或不敢積極,結果是被外國勢力滲入。早已潛伏的危機是美國把香港變成牽制中國發展的棋子,英國扮演美國的盟友和前香港統治者的角色指點香港政府的施政,加上香港原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留下來的民主抗共分子出賣香港利益。再有,回歸後深層次矛盾沒有解決,反而因這些問題未能解決的民怨,藉逃犯條例修例的爭議,醞釀起在政治上狂瀾巨浪,令香港整個社會陷入動盪。

  要點2:中央不能什麼都不管

  第二要點:「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並非中央什麼都不管,香港發生自己解決不了的事情,或者屬於中央管理的事務,中央都可出手解決,也必須出手解決,這是中央的權力,也是中央的責任。

  鄧先生1987年在接見草委時指出,「還有一個問題必須說明:切不要以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來管,中央一點都不管,就萬事大吉了。這是不行的,這種想法不實際。中央確實是不干預特別行政區的具體事務的,也不需要干預。但是,特別行政區是不是也會發生危害國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難道就不會出現嗎?那個時候,北京過問不過問?難道香港就不會出現損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能夠設想香港就沒有干擾,沒有破壞力量嗎?我看沒有這種自我安慰的根據。如果中央把什麼權力都放棄了,就可能會出現一些混亂,損害香港的利益。所以,保持中央的某些權力,對香港有利無害。」現在果然在出現損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有干擾破壞的力量,中央是也會本着維護香港利益去行使它的權力的。

  中央依照《憲法》《基本法》對香港行使全面管治權,這不是中央政策「緊」或「鬆」的問題,這些權力是白紙黑字寫在法律上的,中央當使則使,過去五次釋法,解決了香港社會上對《基本法》的很大紛爭,如果持客觀的態度,都會認為中央這樣做是為香港好,為香港解決問題,繼續發展指明方向。

  中央的權力也是確保「一國兩制」的底線不被逾越。鄧先生在1984年接見觀禮團時就講過:「一九九七年以後,台灣在香港的機構仍然可以存在,他們可以宣傳『三民主義』,也可以罵共產黨……但是在行動上要注意不能在香港製造混亂,不能搞『兩個中國』。」1987年他在接見草委時再次強調:「比如一九九七年後香港有人罵中國共產黨,罵中國,我們還是允許他罵,但是如果變成行動,要把香港變成一個『民主』的幌子下反對大陸的基地,怎麼辦?那就非干預不行。」這些警示箴言應該長期在我們耳邊響起,讓我們時刻保持警惕。

  要點3:駐軍的作用

  第三個要點:駐軍有什麼作用?現在的情況是否要出動駐軍?鄧先生在1984年接見國慶觀禮團時的講話就明確說了,駐軍除了體現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外,還有另一個作用,就是「防止動亂」,「那些想搞動亂的人,知道香港有中國軍隊,他就要考慮。即使有了動亂,也能及時解決。」駐軍就是震懾那些想要搞亂香港的勢力,駐軍也可以幫助解決動亂問題,迅速平息、恢復社會秩序和穩定。

  現在坊間有種說法:出動駐軍意味「一國兩制」完結?這是錯誤的看法。《基本法》第十四條寫的清清楚楚,特區政府在必要時可向中央政府請求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這是在「一國兩制」安排之下的。第十八條也提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可以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跟着中央政府可以發布命令將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實施。當然第十八條的規定不止是出動駐軍這樣單一的做法,而是應對更大危機和動盪的全面性手段。但無論哪一條,都說明駐軍不是擺在軍營裏的稻草人,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原則的重要組成部分。

  香港發生動盪了,中央當然可以干預,發生動盪就是偏離「一國兩制」,干預就是要撥亂反正,讓「一國兩制」回歸正軌。中央行使權力能夠由亂變治,就應該干預。但不是說,一有苗頭出現,就要出動駐軍。這次兩個多月的不少衝擊、暴力行為,已經不斷刷新香港暴力抗爭的底限,我們看到駐軍仍然還未動。鄧先生在接見草委時提過:「干預首先是香港行政機構要干預,並不一定要大陸的駐軍出動。只有發生動亂、大動亂,駐軍才會出動。」這裏的大的動亂就是指香港特區自己已經沒有辦法控制了,警隊也控制不住了,必須出動駐軍。就像鄧先生跟着講的那樣「總得干預嘛!」這裏我要講清楚,香港警察的工作是依法律盡力的維護社會秩序和治安,香港市民應該明白,警察維持不了香港的治安,對香港沒有好處,大家應該採取一個合作的態度,減低損傷,減低對立,讓香港早日回復公共秩序與安寧,這是對香港最有利的事。

  要點4:未來怎麼辦

  鄧先生在1987年接見草委時講話,一開始並沒有談及太多基本法起草問題,反而用了很大篇幅講內地的發展目標,當時是1987年,鄧先生提到到了上世紀末,人均GDP要達到800至1000美元,實現整體的小康社會,在這個基礎上,到本世紀的中期,達到人均4000美元,成為中等發達的國家。當然事後來看,其實我們發展的步子快多了,很多指標早就超過了。

  但是大家有沒有想過,鄧先生為什麼在那樣一個場合談國家的發展規劃?很簡單,鄧先生跟着就給出了答案:「要達到這樣一個目標,需要什麼條件呢?第一條,需要政局穩定。因為中國不能再折騰,不能再動盪。一切要從大局出發。中國發展的條件,關鍵是要政局穩定。第二條,就是現行的政策不變。我剛才說,要從我們整個幾十年的目標來看這個不變的意義。」鄧先生這裏提到的「政策」,主要是當時內地的改革開放政策。只有政局穩定、政策穩定,就能「鼓勵大家動腦筋想辦法發展我們的經濟,有開拓的精神,而不要去損害這種積極性,損害了對我們不利。」大家看一看,這是不是非常契合我們香港的現狀!

  從經濟延伸到政治,也是同樣的道理,鄧先生在講到基本法要為香港未來設計制度時,他說:「香港的制度也不能完全西化,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香港現在就不是實行英國的制度、美國的制度,這樣也過了一個半世紀了……現在如果完全照搬,比如搞三權分立,搞英美的議會制度,並以此來判斷是否民主,恐怕不適宜……對香港來說,普選就一定有利?我不相信。」

  香港究竟需要什麼樣的制度,需要結合香港社會實際情況,兼顧各階層利益,需要真正落實有效的政策,解決深層次矛盾。鄧先生在1984年就和大家分析過,要辯證看待「變」與「不變」:「如果有人說什麼都不變,你們不要相信。我們總不能講香港資本主義制度下的所有方式都是完美無缺的吧?即使資本主義發達國家之間相互比較起來也各有優缺點。把香港引導到更健康的方面,不也是變嗎?向這樣的方面發展變化,香港人是會歡迎的,香港人自己會要求變,這是確定無疑的。」我想香港需要變一個更好的資本主義社會,必然是兼顧各階層利益的大前提下,檢視我們的堅尼系數,貧富懸殊之大,破解社會的深層次矛盾,讓不同階層的人都享受到經濟發展的利益。為此,香港的未來需要在快速平息暴亂、穩定局面的基礎上,大家開動腦筋,找到適合香港發展的路向,逐步解決過往遺留下來的深層次問題,這才是標本兼治之策。

  結語

  鄧先生在這兩篇講話中,談到了變與不變、政局穩定、政策穩定、如何確保「一國兩制」的落實、「港人治港」、中央干預、駐軍等問題,從字裏行間的諄諄教誨中,我們不禁感受到這位偉大政治家的高瞻遠矚和遠見卓識。今天重溫鄧先生這兩篇講話,相信會令我們更加擦亮眼睛、認清情勢,增強信心、提升士氣,全力支持特區政府和行政長官依法執政,支持警隊嚴正執法,恢復香港社會秩序和穩定,積極消除深層次社會矛盾造成的社會問題,走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實際情況的民主路,確保「一國兩制」的全面準確落實。

  (本文為8月24日全國港澳研究會專題座談會上的發言稿,略有刪節,原題為「重溫鄧小平兩篇談話」)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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