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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尊嚴至高無上不容貶損/西 波

時間:2019-07-24 03:24:00來源:大公報

  香港處在大風大浪中,各種奇談怪論紛紛出籠,令人覺得有關的人是否腦子進水,因而胡言亂語?前一陣子,有董大作家在其專欄賦予「暴力」以「有秩序的破壞」、「對死物破壞不算暴力」的新意解讀,此言論震驚社會,紛紛指出其詭辯術已經玩到毫巔。

  記者提問輕視「一國」觀念

  7月21日晚,發生衝擊中聯辦、塗污國徽、踐踏「一國兩制」底線和元朗白衣人追打黑衣人的事件,次日特首林鄭月娥和大部分行政會議成員會見記者,又聽到一名年輕的女記者「天真無邪」地問了一個怪問題,大意是:妳(特首)覺得塗污國徽是否比一個人的生命重要?特首回答得很好,大意是:保護香港市民的生命財產、維護香港的治安非常重要,任何暴力行為,都要譴責追究處理;而塗污國徽,是挑戰國家主權、踐踏「一國兩制」底線的嚴重事件,全城憤慨,必須追究到底。

  女記者的弦外之音是毫無道理地指責,警察為什麼在中聯辦遭到衝擊不久就趕到,而元朗的衝突事件遲遲才到?又對特首先譴責侮辱國徽事件然後譴責元朗暴力事件的次序不滿意,責問表態為什麼那樣鋪排?

  我們倒是覺得記者那樣問很是奇怪,兩者是不同範疇的問題,怎麼可以類比其先後和重要性?國徽、國旗象徵着國家主權和尊嚴,絕非一般的物件。法例列明,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可處第5級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世界不少國家都明文規定,侮辱、焚燒、塗污國旗國徽屬違法行為,違者可處以罰款及監禁。

  每一個國家,如果國民教育成功,國民都以國家為榮,對身為該國國民感到自豪,這就是每一個國民應該具有的國家觀。俄國作家索贊尼辛早期作品被禁,流亡國外,一直到普京執政,歡迎他回國,稱讚他的作品體現了俄國的良心,為他出版一系列作品,他最後還是回到了自己祖國的懷抱,這就是偉大的愛國者。比較起來,那些向國徽潑髒墨的暴徒,他們只是一小撮民族敗類,必定被歷史唾棄。香港這些民族敗類,知道自己在幹見不得人的勾當,事前蒙面、同黨以傘協助遮蓋醜惡面目,實在猥瑣噁心。他們幹着傷害全國十四億人民感情的逆天行為,實在是「全國共討之」的頭等大事!

  可是,在那位年輕記者幼稚的腦袋看來,國徽似乎並不那麼重要?這種政治幼稚病,實在不敢恭維,暴露了這位記者根本沒有基本的國旗常識、民族意識和國家觀念,實在令人嘆息,哀其不爭。何況,迄今多少場示威遊行,警察嚴正執法,謹慎、專業地清場,沒有死一個人,有理由那樣責問特首嗎?

  縱容暴徒後患無窮

  同樣,香港市民的生命和安全也是很重要的。警察有責任維持治安,保障社會秩序和市民的生命和財產。

  每一次示威後的暴力行為和違法活動,警察都有責任出動執法,包括元朗那類暴力事件。當天晚上,激進分子在西環包圍、衝擊中聯辦,塗污國徽,警力的主力都調到西環,也沒有有關元朗事件的情報,這是特殊情況。全港警察只有三萬多,不可能港九新界一有事就乘直升飛機「空降」,縱然中聯辦被包圍侮辱,警察也在事後趕到。元朗的事件還在調查中,不排除反對派事先的挑釁惹事。報道中知悉有一人生命危殆多人受傷。警察在執法時被暴徒圍攻、傘刺、群毆,這位記者發過聲抱不平嗎?

  無論如何,這些比較起國家主權被嚴重挑戰,實在是第二位的。

  記者的思維,雖然幼稚可悲,但卻有一定的代表性,不妨回顧一下今年六七月間,多少謬論出籠,為暴力推波助瀾,大唱讚美詩?董大作家氣勢洶洶地責問「破壞立法會的死物就是暴力嗎?」現在,這位女記者的弦外之意,其實也相似,照董大作家的句式也就是「破壞中聯辦的死物(國徽)就是暴力嗎?」再者,七月一日激進分子、「港獨」骨幹衝擊破壞立法會,極度暴力,之後又有所謂的「香港媽媽」舉着「玻璃和生命」的牌子,令人費解。暴力分子最後大多已經逃亡台灣,被「台獨」大頭目蔡英文收羅,沒人死亡,真不知所謂!也許是一種泛無所指的比較,卻也反映了一種打砸破壞不是大問題的理論,任由他們年輕人去發泄吧!只要沒有人命案。聯繫反對派利用銀髮族、長者、家庭婦女等在警察執法時,當在警方推進之際阻擋前方妨礙執法,貌似慈悲,效果實在惡劣!如果他們明白激進分子已經不是一般的和平示威,而是十有其九都演變成暴力行動,就不該這樣無知,直接助長了暴力氣焰的囂張和蔓延!

  如果有誰認為衝擊你屋子、在你門口可以任人潑墨和倒糞、破壞你屋子裏的傢俬、只要沒出人命案就不是什麼罪案,小菜一碟,可否從閣下的府上開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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