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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事港心\圍堵警總 法理不容!\孔永樂

時間:2019-06-24 03:12:50來源:大公報

  上周五,大批青年非法佔據灣仔的主要道路,圍堵警察總部,示威者用雜物堵塞警總多個出入口,警局外的閉路電視被人以黑膠帶、雨傘等遮擋。不少示威者更塗污警總外牆,甚至向總部大樓、警徽擲雞蛋。有警總內勤人員身體不適,卻因受困而未能即時送院。

  得寸進尺豈能縱容

  這些劣行已嚴重影響其他市民的基本權利,更是刻意破壞香港治安、挑戰政府及警方的權威。警察的職責是維護法紀、維持治安及保障市民生命財產。誠然,6月12日激進示威者不斷以磚頭、雜物,甚至以削尖的鐵枝襲擊警員,在此情況下警方驅趕及拘捕已涉嫌嚴重違法人士是絕對正確的。

  事實上,香港警方與世界上不少地方比較,在處理激進示威者的表現上已非常克制。去年底開始,法國每逢周末都會出現黃背心示威,示威屢次演變成暴力衝突,有滋事分子毆打警員,警方動用催淚彈、橡膠子彈、水炮驅逐示威者,法國警方至今最少拘捕8700名滋事分子。黃背心示威其後蔓延至荷蘭、比利時等地,各地警方亦合共拘捕數百人。

  當社會秩序大亂,甚至發生暴亂,警員拘捕涉嫌犯罪人士是毋庸置疑的,至於疑犯是否有罪則留待法庭經過審訊而決定。6月12日的事件,有32人涉擾亂公眾地方秩序、襲警、非法集會、與暴動有關罪行被捕,當中包括六名大學生及一名教師。從法理及道德上看,暴動及襲警都屬於嚴重罪行,是次更有老師涉及有關罪行,可見香港的教育制度必須重新檢視,從而避免香港下一代出現目無法紀,凡事以暴力解決問題的可怕情況。

  現時,有人希望政府能夠與示威者對話,但這只會令示威者的非法及無理抗爭受到重視,並不能真正根治問題。法國爆發黃背心示威後,個別示威者曾與法國總理菲利普會面。然而,會面人士都是以個人身份出席,並非示威者代表,最終令示威持續至今。是次因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而引起連串的示威及激進抗爭更看不到明顯的領袖,政府與示威者對話後,又如何確保其他對抗人士會接納雙方達成的共識呢?

  問題是,當社會已出現一種情況,當警方盡量避免與有備而來的激進示威者發生衝突時,違法者便得寸進尺,公然圍堵、禁錮及侮辱所有駐守警察總部的人士,試圖令警方感到羞辱,令警方對維護法紀、維持治安的職責產生動搖,這種做法只會令大多數市民感到反感。為免日後出現類似情況,市民雖享有遊行集會的自由,但當主辦方事前從未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警方應在少數人開始聚集時便依法採取行動。此外,警方有權搜查示威者,當發現部分人的身上藏有攻擊性武器,更應馬上拘捕有關人士。當少數人的違規行為沒有處理時,積少成多下便會令問題越來越嚴重。

  考慮立法打擊「假新聞」

  長遠而言,香港警方的權威不能瓦解。立法會必須盡快制定辱警罪及蒙面罪。從2014年非法「佔中」起,個別激進分子便刻意挑釁及粗言辱罵前線警員,這不能成為香港的社會風氣。同時可見現時警員面對激進示威者的處理手段並不足夠,以致違法示威越來越激烈。

  另一例子是,是次修例過程中經常在媒體上出現不正確的資訊。「假新聞」在世界各地彷彿成為普遍現象,並會影響一個地區的政治及社會秩序。數月前,新加坡提出通過一項針對「假新聞」的《防止網路假資訊和網路操縱法案》。根據該法案,惡意散播假資訊者將可處以最高100萬新加坡元的罰款和最長10年的監禁。同時,新加坡政府可要求Facebook、Twitter等社交媒體對新加坡評定的假新聞加上警告字眼,並刊登「更正」版本。

  香港在反修例過程中的不少討論內容根本可以判斷是真是假,無奈政府的聲音在媒體上處於弱勢,以致出現不少誤解的情況。香港的法制與新加坡不同,但特區政府也可考慮制定類似的法規。言論自由並不包括惡意在社會上散播錯誤的信息。

  最後,民間需要發聲支援警隊合法處理違規人士。過去數次激進示威中,我們看到極端青年明顯以人多及違規的方式欺壓其他人。特首雖已暫緩修例並道歉,但激進示威者仍堅持要特首、保安局局長、警務處處長下台,這種要求是不可能獲大多數的民意支持。數月以來的激進示威會令不少外地及本地投資者對香港的前景感到擔憂。學生及工人可以發起罷學罷工的行動,但日後民間商界同樣可發起拒絕聘請香港青年的行動。當社會秩序及人身安全再也未能得到保障,就業環境艱難,這些激進示威者最終會令其他香港青年及家庭的生計及生活更加痛苦。   城市智庫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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